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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三部曲-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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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太阳穴。心一时恍然起来。我仿佛来到一个虚拟的空间,到处都是空空荡荡。亮出你的舌头空空荡荡?听说有人在其主编的某本杂志上刊发了这么一篇小说,然后,不得不卷铺盖回家。我从抽屉里翻出一面小镜子,对着它吐出舌头。舌头有着金属一般的光泽。一块金属总得要被人敲打才会冒出火星。我笑起来,用牙齿轻轻咬住舌头,一丝丝的疼痛化作甘泉流入喉咙。     
    桌子的另一侧有一台电脑,40G硬盘、256MB内存、内置56K调制解调器……它们暴露在灯光下,或长或短或方或圆或扁或厚或大或小,每一个零件都是我亲手所购,我了解它们,但它们可是了解我?它们存在的意义似乎只是为了执行我的意志。我的存在、我所渴望的小说写作又为了执行谁的意志?我挪过身,把电脑打开,拨号上网,登陆QQ,接连不断的头像飞快闪动,小猫、小鱼、小猪、小兔……自从与小意相识后,我忽然就把它们给忘了,差不多有大半年没再在上面说过话。这可真惭愧。我把QQ一一点开。令我满意的是它们已经把我忘了。最后一个消息是小鱼发来的,但也是三个月之前的事。小鱼问我死哪去了?再不吭声就要剁了我的鸡巴喂狗去。从这种语气里不难得出,我与小鱼的关系甚为亲呢。只是我还是没想起她的脸。不过,我却记得她有一双可爱的乳房,不大,仅堪一握,会咕咕地叫,乳房雪白,乳头红艳,比鸽子更迷人。我微笑着把消息栏关闭,并不打算回复这些几个月前的问候。我们已经是陌生人了。     
    从陌生到亲呢需要一点时间,从亲呢到陌生只需要一点点时间。何况我已有了小意,万一让小意知道我曾和小鱼、小猫、小兔上过床,她亦如法炮制去找一些小狗、小鸭、小象上床,那我可受不了。     
    小意是属于我的,自私是人的天性。人有几种本能,其中一种叫占有,它包含征服——渴望占有,所以前去征服。它衍生了嫉妒、仇恨、愤怒等等情绪。一个孩子心爱的玩具是不容许别人触摸,绝大部分孩子玩厌倦了才会把它扔给别人,还有一些孩子却宁愿把它摔坏。     
    这种陈述语气并不会讨人喜欢。我似乎有必要在此作一下申明:当你在男女这两种符号里所找到的意义与我所赋于他们的一样,你我的心灵契合,你就能明白我所说的,我是你,你是我。生理差别一点也不重要,只是展开叙述的某种方式。     
    只是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么多女子,她们全上哪儿了?我在水边伸出手。达尔文说,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我是一只西装革履的猴子?我的指尖触到水面。那些原本清晰的影子忽然间支离破碎。我是捞月的猴子?     
    睡意袭来,我沉沉睡去。我仿佛来到一个透明的空间。一些花儿会在月光下开放,花瓣随那涌动的夜色,渐然吐出一片片银光。微风吹过,银光悠悠一漾,幽香泛起,让人想尝。可还没等我把嘴凑上前,这香已生出了口耳眼鼻手,在几缕流光溢彩的云朵下,摇曳生姿。绝世有佳人,幽居在空谷。我屏住呼吸,心里顿时恍惚了。是我痴了,还是这些花儿痴了?我在乡村里慢慢走动。树的影在房子的上面。乡村的夜晚总有着风与大山。崎岖的路沙沙地响。忍不住回头看一看自己的身后,究竟有谁?终究是什么也没有,萤火在静静地游。空气中弥漫着麦田的芬芳,我听到它们正在潺潺流水间,一滴一滴,清脆地响。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于此同时,一些冰凉的东西掉入我脖子里。


第四部分 文学思考第23节:对话

    我叫庄枪。我跳起来。小意哈哈大笑。我的颈里满是湿漉漉的水。天色已经大亮。小意得意地甩着双手,说:“猪啊”,太阳照屁股了,还睡?     
    我揉揉眼睛。眼屎掉下来。     
    我的口水淌满了桌子。小说不会被口水淹掉吧?我叫起来,刚想去找,小意扬扬手,笑盈盈地说:你的小说写得好差劲啊。     
    我顿时面红耳赤。我想关老爷见了我这张脸庞想必也会羞愧难当。我说:还没写完呐。我朝小意扑过去。     
    我的身体穿过小意,重重摔倒在地上。我睁开眼睛。     
    我在公园里。天空在我头顶。我的头上迅速凸起一个大包。我看了看旁边的绿色长椅,又看了看地上那滩幸福无比的秽物。     
    我也笑了,在长椅上挪了一下身子。我的臀部仿佛粘在椅子上,不过,这难不倒我。我开始把头弯到屁股下不停地哈着气。四周突然就变得很冷,到处刮起了白毛风。白晃晃的太阳在天上,没有一丝热度。我破口大骂了几声,然后抖抖索索爬下来。我小小翼翼蜷缩在电线杆上,把腿翘起,膀胱实在憋得难受,我准备热气腾腾大干一场。     
    一个女人走过来踢了我一脚,一个男人看我没动弹,干脆就耍了一套穿心腿,我应声飞出,屁股朝后平沙落雁。我汪一声叫,我不明白他们为何我踢我。我在街上翻了一个身,瞪大眼。     
    先是男人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女人把口水吐进男人嘴里,接着男人又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唉,反正就这么一直接着了几十分钟。我有一点害怕。我记得我在小说中提到这叫爱情。可他们的动作显然超过了爱情的定义,那个男人的手慢慢地向女人下面摸去。我想他们或是要施某种传说中的法术。     
    女人忽然哎呀了一声。     
    男人赶紧问,怎么了?     
    女人往四周偷眼一看,没有人,白毛风把四周吹得干干净净。     
    女人小声嘀咕了一句,我要尿尿。     
    男人说:尿吧。     
    女人说:有人来了怎么办?     
    男人说:没事,我会掩护你。     
    女人羞答答的脸上开出几朵玫瑰。     
    女人又说:上哪呢?     
    我下意识地往左右看了看,光溜溜的街道上只有我与一条电线杆。这可真是一个麻烦问题。男人看了看我,估计不大合适,又看看电线杆,估计它不会咬人。男人说:就在这电线杆边吧。     
    女人皱着眉头解开裤子。     
    哗啦啦,泉水叮呼,泉水叮呼响……     
    这泡尿真的好久哇。我抽抽鼻子,一步二晃走上前。我无法不惭愧,我很想看看女人是如何撒尿的。因为据说所有的人的内心都蕴藏着伟大的爱情,只需一粒种子就能让它蓬勃发芽,而女人的爱情更是惊天地泣鬼神,所谓痴情女来薄意郎。又据说人有了爱情就可以战胜一切黑暗,可以治肚饥当皮衣……总之林林总总好处多多,就与狗皮膏药差不多。     
    


第四部分 文学思考第24节:小狗的爱情

    我忽然发现男人脚上有着一块骨头。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珍馐啊。饥饿的火焰一下子淹没掉我的理智,天色苍苍,暮意如霜,我嗷一声叫,忘掉刚才被踢时的疼痛与记忆。我扑上前,露出森白的牙齿,一口就咬在男人的腿肚上。     
    男人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血一下子就灌到我嘴里,真他妈的鲜美。我身上的毛发一根根炸起,我张开嘴,刚准备咬下第二口。男人不见了?我伸出狗腿揉揉眼睛——哦,他骑上那阵白毛风跑远了?     
    我这才想起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奶奶的,原来我还是一条卷起尾巴的狗。靠,就算你发现了我是一只会咬人的狗,也不用跑这么快吧?大不了被我吞肚子里,再怎么说,看你的模样也应该懂得物质不灭,能量守恒嘛。我扭过头,打量着女人。我的眼眸中幽幽绿光一定是把她吓坏了。她直哆嗦,拼命地把裤子往上提,但老提不上。没过一会,她不再提裤子了,手在空中划来划去。她想跑,为何却一步也不能动弹?这可真奇怪。     
    我转到后面一看。原来如此,我哑然失笑。女人的屁股被这阵白毛风结结实实冻在电线杆上了。我望望四周,没有水,也没有热乎乎的东西。这可怎么办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在空中翻了一个跟斗,为自己拍了十下巴掌。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事不宜迟,赶快行动。我翘起腿,把腿搭在电线杆上,吹起口哨,一时间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后面的故事就让我说起来有一点不好意思了。我走哪,女人跟上哪。我问她为何老跟着我。     
    她说:你看见了我哪里,还用那个浇了我。     
    我说:这都什么年代,还这么传统?何况那男人也看见了,你怎么不去跟他?     
    女人顿时就眼泪汪汪说:他不是人。     
    我说:我是狗,我也不是人哩。     
    她说:你是一条解人危难大公无私以德报怨与众不同的狗。     
    我说:得,别再夸了,否则我一时骄傲,飘上云中,也变成你们人,那可如何是好?说吧,跟着我有什么事?     
    女人说:我爱你。     
    我说:为何爱我?     
    女人的声音小了,那几朵羞答答的玫瑰又出现了。女人说:你打得过别人,就一定能保护我,我不跟你跟谁?你这么勇猛,以后自当出将入相,到那时屋子车子票子不也就都有了?     
    我暗呼一声爽。原来暴力如此迷人,它简直就是阿拉伯神灯,不对,它极有可能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只是,只是……我沉吟了一会说:好汉架不住人多。一个人不在我话下,二个人也不在我话下,可成千上万人一起朝我涌来,我就吃不消了。     
    女人着急了说:那该怎么办才好?     
    我说:除非你向上帝请求你也变成一只狗,这样就没有人来抢你了。     
    女人奇怪了说:为什么我变成狗就没有人来抢了?     
    我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是高居万物之上的,他们又如何甘愿放下架子与狗来谈爱情?     
    女人眨眨眼说:你真聪明。女人脸若桃花。我心怦怦乱跳。天哪,我真对一个女人产生了爱情吗?难道这爱情真能超越时空超越种族?天,为何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神,感谢你。     
    ……     
    再后来,再后来,他妈的,老子竟然被这个女人在水里灌下了迷魂药,卖到狗肉铺子里了。一把铁锁牢牢地系在我脖子上。我愤怒地吼,女人,你为何要骗我?     
    女人朝我一挥手,她笑容满脸。她说:你忘了你自己说的话吗?     
    我说:我说过什么?     
    她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怎么可能与狗谈爱情?你懂不懂?     
    还能说些什么?今天我就要被人宰了熬成一锅狗肉汤了。我也只能是把我的狗眼擦亮,高悬于九天之上。


第五部分 后序第25节:后序(一)

    这篇小说的酝酿比真正动手写的时间长几倍。说来惭愧,为写好这篇小说,还特意写了一个近六万余字乏善可陈的中篇,专门来训练自己对各种细节的描写。     
    一篇小说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曰立意,二曰语言,三曰情节,四曰人物。     
    立意让文章立起来,它指的是作者独特的眼光,能在为我们所熟视无睹的生活中找出值得思索的东西,纵然我们是坐在马桶上读完它的,可某日走在大街上,会忽然想起文章中的某一句话,然后若有所思,若有所得,若有所失;     
    语言让文章动起来,它指的是文字的活泼,不可拘束的生气,天马行空,羚羊挂角,鱼在水里泼喇喇响。它让我们有阅读的快感,好像三伏天里把一瓶冰镇啤酒灌下肚,怎一个爽字得了?这里还包含语言节奏、叙述方式的收放自如张弛有度,文字颜容殊丽雅淡或者凶猛暴戾又或者是干干净净水洗过一般;     
    情节让文章看得下去,用“涂鸦”的话来说,玩的就是蓦然回首,那人在灯火阑栅处。其间过程大开大合大忽悠,放得出去,收得回来,有穿插,有突袭,有遭遇,有迂回,海陆空立体作战,场面之壮观令人叹为观止。它像一部好莱坞大片能充分刺激人的口鼻耳眼舌等人的各种感知器官;     
    


第五部分 后序第26节:后序(二)

    人物让文章能被人记得住,它必须有血有肉有脊梁骨,拍一下,也能当当作响。整个小说最后将浓缩到这两三个字符的人名中,成为一个符号,代表着一种理念、一种人生、一种性格。这就譬如孔乙已、于连、高老头、林黛玉等等。     
    做到此四要素中的二个又或是两个以上,那便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但一篇真正伟大的小说,光有这四个要素那还不够。它还必须得具备三个更重要的东西。     
    一:思想的深刻性,它不仅找出了那些值得思索的东西,而且,它也试图给出自己的回答。这个回答的声音必然是由经生活淬炼过后的智慧发出。     
    二:新鲜。文本上的新鲜、语言上的新鲜、视野上的新鲜……。创造推动世界。现在,我桌边有一篇小说《太太不在家》,作者香港人何索(2000年11期《读者》);而我刚刚阅读了一篇英国人安妮。玛丽。格温写的一篇《回家》(广东旅游出版社名家精品辑)。我不能断言这是抄袭,但两篇文章大意是差不多的,不同处仅仅是文字无新意的排列组合。     
    我承认,我们都是站在他人肩膀上写作。我只想试图拿这个偶然事例来说明一个事实,我这二十几年来阅读的大量中国现代作品几乎在国外都有其范本,而更多当代作品又是这些现代作品的改头换面版。不必否认,重复能把某种观念迅速传播。可中国新一代所谓的作家、写手们的创造力上哪里去了?没有比创新更重要的。对于一部新鲜的作品,我能容忍其糟糕之处。     
    三:良心。一个人要有良心,一个作家更要有良心,至少他在写作时得有。良心是一部伟大作品的脊梁骨。不敢奢望作家本人一定要成为思想呐喊上的边缘人,又或是人文精神上的守望者等等,至少,他不应该忘了生养他的土壤。     
    


第五部分 后序第27节:后序(三)

    有必要申明的是,这里,我所叙述的还只是一些形而上的东西。还有一种天才的写作,它或痛或爱或恨,一切皆发自于五脏六腑,不为技巧文本所拘。天才的写作没有理论可言。     
    对于《白痴庄枪》这篇小说的思想是否深刻,我不想,也无法做出评价。作品完成,有了读者,必然会有种种误读。人们各自的经验与智慧决定了各种看问题的角度。但一部文学作品存在的方式是有限性,其内涵及外延是无限的。误读其实更意味着对作品的全新演绎,是一个新生命。每一个读者的感受都弥足珍贵不可替代。     
    我想说一说的是《白痴庄枪》的结构。     
    我一个朋友说,这篇小说让他联想到了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十一个儿子》。白痴庄枪有很多哥们,每个哥们就像是一块砖,他似乎要建一个让人吃惊的建筑,他放一块砖在地上,接着叠加第二个块,然后是第三块……他像是保持着一颗童心,因为这好像儿戏。但并非如此,因为他不停地垒下去了,越垒越高,超过了他的身躯,接着超过了广场的旗杆。这一根孤立的狭窄柱体,散发出一种悲怆的气息,这是一种危险,但它的力量终于开始呈现出来。他并没有就此停止,还在把自己手中的砖往上面不停地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没有砌刀,手中只有一根吊线锥。它保证了奇特建筑始终垂直于地面。它把万有引力和空气压强分配得那样平均,令人叹为观止。有人担心这幢奇特建筑会倒在地上,砸出一条国道来。但实际上,这幢建筑仍不断上升,最终在某种意义上接近无限,就像马可波罗向忽必烈关于看不见的城市的汇报永远不会结束一样。这个吊线锥就是庄枪。他是白痴。他通过与众不同的思路、爱好、观察角度,兴趣点拨弄着这根吊线锥,用一种纯粹的智慧、思辩、叙述让这根吊线椎大放异彩。     
    无疑,这位朋友看见了小说中的建构,但还没有看见解构,没看见在建构中同时存在着的解构,以及笼罩全文彻底的解构。第六章结束后,庄枪拿起四九那张支票,他开始讲述他的哥们儿的故事,而这些故事都是一个被预选撰写好的剧本,一个要被拿去去博取所谓名声、金钱的剧本。一直到第二十一章庄枪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身处于舞台上。芋头、涂鸦、李哲等这些哥们也还是在这部戏演完后,才在生活中与庄枪握了第一次手。这个结构把前面文章中所积累起来的重量不动声色地推倒。但庄枪的哥们儿故事还在讲下去。他开始讲他生活中的哥们儿的故事,其中用各种手法穿插着他自己的成长、经历。他与四九边走边看边想。他寻找着生活的意义。但正如文中所讲,一切意义其最终指向必然是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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