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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可,孔可……
林森默默地念着孔可的名字,在她的字典里她的名字是最动听的了,孔可已经进入了她的生命,融入了她的生命之中。
王梅买“山海人家”的房子入伙的那一天,王梅和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男人出现在林森面前时她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不是自己来深圳的第一个老板李家义吗?
林森记得他有个老婆在香港,他也是靠她老婆才当上了老总的,其时真正的老板是他的老婆。
什么时候王梅成了他的情妇呢?她在他手下工作了几个月,知道他是那种很心狠吝啬的商人,难道在女人面前他会那么大方吗?
“林小姐,想不到在这里碰到你,听小梅说你们是中学同学?”李家义也没想到会碰到林森。
林森客气地打了招呼之后,偷偷看了一眼王梅,王梅没想到他们两个人认识,有点不自在起来。
林森尽量让自己显得自然一点,以免王梅太尴尬,她终于知道王梅现在的真实身份了,她在心里埋怨王梅,什么就那么傻呢?
那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王梅都没有再和林森联系,林森知道她的心情,也没有去打扰她。
那一个月里林森和毕扬合作拉了不少的客户,有时候跑业务的还真的需要男女合作呢,工作起来也会顺利一些。客户们也有自己的心里想法,于是他们碰到男客户林森就去和他谈,碰到女的就毕扬去谈,凭着两人的口才他们两个人那个月的业务量是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两人也很为此高兴,又一起庆祝了一番。
公司里的人以为他们会像大家所想到的一样成双成对的谈恋爱,可是都过去好久了,却没见动静,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林森更喜欢两人这种朋友关系,她喜欢和毕扬在一起时的那种随意,两人都彼此熟悉后,没有了以前的约束,有的是朋友间的友谊和快乐。
自见了王梅一次后,白玉兰总会在有意和无意之间谈起王梅的那件衣服,当她知道王梅是傍了一个大款时,心情更是激动不已。
“林森,知道吗?我早就猜到她是傍大款了,这女人还真是命好,穿的是名牌,用的比我们高级,还不愁工作,哎,女人呀,这就是命。”白玉兰再也没有提辞去夜总会的工作了,也许是习惯了、适应了工作环境。
“瞧你都说些什么,你也可以去傍大款呀。”林森笑着打趣道。
她越来越感觉到了白玉兰的变化,她总是经常性的向林森谈论谁今天送了谁什么名贵的礼物啦,谁又收了多少小费啦,谁又陪客人去了哪个高级酒店啦……
“如果有一天我也像王梅一样去傍大款,你说你还会不会理我呀?”白玉兰问。
“那好呀,我可以沾你的福也去傍大款。”
林森笑了起来,白玉兰也想去傍大款,真的是中哪门子的邪呀?不过打死她她也不会相信会有这么一天,她和白玉兰可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两人一起在南宁教过书,一起南下广东打工,吃了好多苦,受了好多委屈,她们都不会降低自己做人的人格,林森觉得那是最宝贵的东西。
都市的花花绿绿也许会让人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之心,那都是正常现象,女孩子总会在外表衣着上相互暗暗地攀比,可是再什么说林森觉得白玉兰都不会像王梅一样走那条路。
不管什么说林森都希望白玉兰只不过是在开玩笑,只不过是她在夜总会工作接触太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后一点心理上的变化,她更希望这只不过是朋友之间的玩笑而已。
白玉兰似乎越来越忙,经常一个星期林森都无法见到她的人影时,林森的生活因为有网络,有“沙漠里的白骆驼”也不会太多的寂寞孤独。
几乎每个晚上“撒哈啦沙漠”和“沙漠里的白骆驼”都会准时的上网,这占了林森每天生活的一部分,她的感情世界里也因为有了“白骆驼”而不会那么的空虚和寂寞,她已经把他列入了最好朋友的行列。
虽然到目前为此对于白骆驼是不是真的像他自己所说的比他大一岁,在上海工作,在她看来这一切对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每天晚上她可以没有思想负担的和他东西南北的聊。
她和他谈她的人生经历,谈论她的工作,她的思想,他可以不用为她的任何一句话作论述,但她想他能读懂她所说的每一句话。
第五章
“撒哈啦沙漠”和“沙漠里的白骆驼”在网上玩文字的游戏时,“沙漠”提起最多的人便是孔可,那几乎是她所有文字中出现频率最多的,以致于“白骆驼”总会开玩笑地说她是不是最深爱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孔可。
关于孔可,林森总是把他提到了个很纯洁的位置上,那里没有男女之情,有的的比这男女之情更纯洁的,比师生情更深厚的友谊。是的,孔可是她的一个朋友,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朋友。
在深秋的夜晚,林森感到孔可越来越清淅的出现在她面前,可是清淅了的孔可还是那么的模糊,或许孔可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清淅过,那是十二年后她对孔可唯一的记忆——记忆里的模糊。
孔可在另一座城市,最后一次见孔可也有十年了,在她的印象里孔可还是没有改变。孔可说过不要去找他,他没有说理由,她也没有问,她一直都认为她能明白孔可,正如孔可可以明白她一样。她没有再去找过他,他也没有和她联系,她一直固执的认为孔可是有他的理由的。
那时她还小也许不能明白像孔可一样大人的各种理由,现在也许她还是不能真正的明白,那是孔可留在她的记忆里唯一最美的记忆。
生活在江南小城里的孔可是否还记得那个小女孩?她有种想见他的欲望,可是这种欲望在夜晚里只能成为她心中沉淀了的甜蜜,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她都愿意回忆孔可,回忆生命中与她有着某种联系,又似乎没有任何联系的男人。
孔可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就像现在,他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可他的身影和他独特的声音还是很执著的进入她的脑海里,此时她的头脑里只有他的影象。
她有记日记的习惯,从学会识字看画开始,便在父亲送的笔记本上依稀的记下了某些句子,那便是她的全部人生之路,是她二十多年来的人生,是她的初恋,也有她不想让更多人知道的记忆,有关孔可的记忆便记在她笔记本里。
但是她却从来不看多年以前留在日记里的孔可,她不再是当年的小女孩,孔可是否也会改变?那是一个不可置否的问题,她却从来不这样认为,孔可是她生命中不会改变的记忆,孔可是她没有情节的小说,
“你是不是爱上了孔可?或者你是爱上了一个影射,你总会在心中影射一个男人,是吗?”“沙漠里的白骆驼”很善意地问。
“不是这样的,他是我的灵魂所在,那时候我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女孩。”林森解释。
“你是一个可怜的女孩,他知道他在你心中占的份量吗?”“白骆驼”并不认为她是快乐的。
“不,我并不认为我是可怜的,相反我觉得因此我很幸福。因为心中拥有了一个人的存在,你就会变得快乐,那种快乐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理解的,有时候人与人并不一定要天天时时刻刻见面的,但心灵却是相通的。”林森不能让别人来否认她和孔可的这种关系。
她已经习惯了孔可在她生命中若有若无的感觉,习惯了一个人独自体会的乐趣。也许孔可未必就能明白她的心灵感受,但她想孔可也会有这样的感觉的。
就像女人在很多时候离不开男人一样,但她更认为女人更多时候是不能没有想像,不能没有想像中的性对像,往往女人在和男人做爱时她心里却在想着另一个男人。
强奸案总是男人强奸女人,也只有女人才傻乎乎的去报案,男人强奸女人时女人也强奸了男人,大多数的女人渴望被强奸,只是嘴里不说出来罢了,强奸和偷情一样令女人得到刺激。
她的一位女友曾私下里对她说过她唯有的一次性高潮竟是在一次被强奸时,她说她怀念那个陌生人,甚至希望有一天再被那个陌生人强奸。
曾经在某个夜晚林森曾想到要是孔可强奸她,她一定也会得到满足,可是孔可并没有出现,连在她的梦里都没有出现过。
于是在一个又一个下雨的夜晚她总是在想象着孔可会强奸她,甚至连细节她都想过了,在她一次次的想象中她得到过一个成熟女人应有的兴奋,可是孔可还只是她头脑里的一个模糊印象。
“今天发生的一切我永远不会忘记。”
“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可是他还是没有出现。”
“他真的是我心中的神,我却不能向任何人说,他也不会知道。”
“真的不能忘记,这是我生命中最难以忘记的。”
“他今天说的话……”
……
她无意中翻了很久以前的笔记,可惜年少时以为不会忘记的东西却早已记不清到底是一件什么事了,她嘲笑自己的幼稚,她嘲笑自己对自己记忆力的信任。时间过去了很多年之后谁也不会再想起年少时曾说过的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了,况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以为很重大的一件事其实都只是岁月留下来的痕迹。
日记只不过是她的一个证明,证明她自己曾在这个世界上走了一遭,人都得做些证明才行,她证明她的存在,而她又是父母亲的一个证明,就如林男和她都是他们的延续,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留下来的最具体的结果。
孔可曾对她说了些什么?孔可的脸是什么样子的,她在日记里慢慢的寻找,可惜她的日记只能给她一个又一个断章残臂的答案。
孔可,孔可,孔可……她越来越想见那个怀念中的孔可,她只能闭上眼睛让记忆里的孔可渐渐地恢复他十年前的模样。
十二年前的孔可二十七岁,十二年前的孔可比她大十三岁,十二年后的孔可还是比她大十三岁,那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年龄和岁月是不可更改的,她在镜中望着自己的眼角里多了一点细碎的鱼尾纹时心里不禁一片嘘嘘。
二十七岁了,她不再年轻,七年前她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那时她不过二十岁,她的一位也二十岁的女朋友生下了一个五斤重的小宝宝,她把小宝宝抱在怀里就已明白她们不再是同一代人,而是后一代人了。有了后一代人这个概念往往就意味着一个人所肩负的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同学是早婚类型,那一年她还没大学毕业。如今一晃八年过去了,同学已成了真正的中国最普通的劳动妇女,八年前的小宝宝也已上学,逐渐的明白了这个社会。
同学就这样过她的一生,一辈子为老公为孩子操劳,到头来自己下了岗只能摆地摊糊口,女人,一生图什么?她很为自己庆幸没有过早的或者一生也不会选择这种生活。
如果在十二年前她十五岁时,孔可能对她承诺点什么,那她会不会也和同学一样心甘情愿的为人妇为人母呢?
无数个不眠之夜她都在考虑这个问题,可惜孔可什么也没给她承诺,甚至没有告诉过她他爱她,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想象,但是假如这个世上没有孔可的爱人这个女人的出现,她是不是会和孔可在一起?
在孔可二十八岁那一年,一个年轻美丽的女音乐老师走进孔可的单身宿舍里再也没有出来,后来他们迅速的结婚了,理所当然的那个女人后来就成了他的爱人。
孔可的婚礼很简单,周日学生休息回家时他在学校的大礼堂里请了全校教职工和家属一起吃了喜酒便了事,她是唯一被孔可请的学生,以一个好朋友的身份。
新娘很漂亮,盘着高高的头发,和孔可一起为客人敬酒敬烟发喜糖,她看着孔可挽着新娘的手幸福地笑,她以为她会嫉妒,相反的她却在心里默默地为他们祝福。
后来她觉得她应该恨孔可,她应该不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可是想归想,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恨孔可,也不会恨她的新娘。
那天她喝了好多酒,以致于晚上她没能正常的上晚自习,一个人躺在宿舍里,但她却是清醒的。她知道孔可来过,并把一张湿毛巾敷在她的头上,坐在她身边看了她一会儿后就走了。
她没有睁开眼睛,但孔可离开她身边她却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同时两行泪水流了出来,她知道有些东西没有开始但已经结束了。
结了婚的孔可没有多少的变化,还是和以前一样和他的学生开开玩笑,他是那种很受学生爱戴的老师。孔可的爱人在另一所中学里教书,周末才从大老远的骑自行车回到他那里。
她还是孔可最要好的朋友,当然她也是孔可最得意的学生,虽然她的学习并不是很好,但并不妨碍她是他的好学生。她还是孔可单身宿舍里的常客,教数学的孔可有着大量的文学名著、杂志、诗歌……她天天往孔可的宿舍里跑,目的就是为了那些她最爱的书。
孔可常跟她谈论八十年代最引人注目的诗人,孔可最喜欢的是顾城的一首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她是他唯一可以谈诗的朋友,她对诗歌的领悟力有种天赋,她十五六岁时写了大量的诗歌,他们经常为了一首诗可以秉烛夜谈,一切都是为了诗的生活。这样的生活现在已离他们很远了,连写诗的人都不再谈诗了,这是一个和十年前不一样的经济时代。
孔可曾叫她女诗人,她最终没有成为女诗人,没有人再希望成为女诗人了,她静静地读着孔可为她抄来的不少好诗,那些诗好像都洒上了一层朦胧的月光,孔可的面容在这种朦胧中诗意的活着。
孔可是一个好教师的同时,也是一个好朋友,她对他的信任超过了世上所有的人,事实证明孔可是那种可以信任的朋友。
那时她还不懂得世上有一种最历害的武器——舌头,这种无形的武器曾使她差点就被杀得遍体鳞伤,往事是不堪回首的。她的老师和她的同学们一直以来都是她认为最亲近的人,可她无论无何也不明白,他们竟然有事没事的造她和孔可之间最纯洁的情谊,有人问她是不是孔可的情人?她怔了许久,如果孔可没有结婚她是想做他的女朋友,可是孔可已结婚,她只能把他当作一个老师或一个朋友,她年少的经历里尚不能有这么一个复杂的思想。
学校里最忌讳的是教师队伍出现婚外恋,这会对孔可十分的不利,可是孔可对于别人的蜚言蜚语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身正不怕影子歪是孔可的口头禅。有好书孔可还是一如既往的介绍给她,新杂志来了也先会借给她看。她终于明白有些事就是这样,你不要刻意的去做,不要回避一切都不会像你所想像中的那样糟糕。
孔可证明了这一点。
孔可是幸福的,在“舌头下可以碾死人”的时候,她的爱人还是那么的爱他,信任他。
在一个下雨的秋天傍晚,她来宿舍找林森,她说今天是孔可二十九岁的生日,她要为孔可过生日,并请她做为唯一的客人和孔可一起过生日。
她很感动的跟着孔可的爱人一起到孔可的单身宿舍,和孔可的爱人走在一起她很轻松的笑起来,她们在一起可以说很多悄悄话。
孔可的生日很独特,那是孔可和他的爱人一起策划的,孔可总是这样称呼他的妻子“我的爱人”,她的爱人也便以“我的爱人”来称呼孔可,这是在那所中学里最特别的称呼,她无法忘记他叫她“我的爱人”时他和她都沉醉在幸福中的眼神。
孔可很幸福的闭着眼睛在点燃的生日蜡烛前许愿,他向她们扮了个鬼脸,他的妻子笑咪咪的望着他说,爱人,你许了什么愿?
孔可摇摇头说不可以说出来,说出来就不灵了。
他们都笑了,孔可的生日蛋糕是他的妻子自己做的,他们三个人一起品味着生日蛋糕,对着桌子上她的妻子送给他的一盆君子兰谈论着,还背了不少的诗,他的爱人那个音乐教师领头和他们一起唱了好几首歌。沉醉在幸福之中的孔可兴奋的在她的脸上拍了好几下。那个晚上,她和他们度过了最愉快的夜晚,她不由得羡慕起他们来,他们的生活无疑的是最幸福的。
她是早熟的女孩,也是有许多怪想法的女孩,孔可说她是一盆兰花草,孔可最爱种的花也是兰花草。
学校在郊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