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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郊外,以前这里是个乱坟岗,在学校的围墙外面还有不少的无名坟,据说是文化大革命时被批斗被枪毙的人都埋在那里,一般是没有人去乱坟岗的。乱坟岗夜里常闹鬼,就曾有一名女生好端端的在学校里,可两天没见她人影,后来才知道她早已死在乱坟岗,死前还被刀割了阴部,大人们说肯定是得罪鬼了,才被鬼们喊到阴间地府里作伴。
可是她却迷上了乱坟岗,她时常一个人去那里乱转,从乱坟岗可以看见学校小小的教学楼,可以听见学生们的吵闹声。
迷上乱坟岗的不仅是她一个人,还有孔可,他们经常可以在乱坟岗碰面,两个人从来不会在那里说话,只是默默地走着。后来她发现乱坟岗的坟都是那么的矮小,且没有墓碑,好象这里真的从来没有人来过,没有人为那些死人们扫过墓,更没有花圈之类的。
她还是很兴奋的发现了一个秘密,乱坟岗所有的坟头都长着许多的兰花草,和孔可种的兰花草不相上下,孔可开玩笑说她的兰花草都来源于乱坟岗,她信了,但她不会去动乱坟岗兰花草的主意,她怕吵醒了死人们,孔可说过死人是有灵魂的。
她还发现了孔可和乱坟岗的另一个秘密,干旱不下雨时孔可会提水到乱坟岗去给死人们的兰花草浇水,那些兰花草是不是孔可种的?他为什么要种那些兰花草在乱坟岗里?
她没有问孔可,孔可还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只是每次想到孔可的同时她总会想起那些兰花草。
林森不得不承认,直到现在她还是无法全部的读懂孔可,孔可是那种瘦小的男人,没有高大英俊的身材,但是她那张平静的脸却让你能看出他是那么地与众不同。
孔可爱喝酒,喝了酒的孔可脸上总会泛起红晕,但他从来没有醉过,他是那种很会控制自己的男人,什么时候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如果孔可也下海经商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她时常一个人呆呆地想,但是孔可是不会下海经商的,她深信这一点。
很多个不眠夜,她想的最多的是现在孔可正在做什么呢?没有人告诉她,孔可也没有出现过,更多的是她一点一点的想像孔可的改变。
林森曾经在一次和毕扬一起去和客户谈业务时,无意中说过:“如果孔可在深圳,他一定会喜欢‘山海人家’的房子。”
“孔可是谁?”毕扬不知道孔可,林森把毕扬当作朋友,但她知道他从来没有走进她的心灵深处的。
“一个朋友。”林森不想和他谈孔可,他不会明白。
“你的朋友是不是都兴傍大款?”毕扬开玩笑地说。
“你什么意思?”林森有点不高兴这种玩笑。
“没什么意思,知道不?你那个白玉兰现在也傍了大款了,不过好像没有王梅那么好运气。”毕扬若无其事的说。
“你说什么?开什么玩笑,我和她是多年的好朋友了,我还不了解她,你才去傍富婆呢。”林森打了一下毕扬。
“你不信?昨天我去和客户见面时,就是她陪着我的客户的,很亲密的样子,不是傍大款是什么?”毕扬捉住林森的手说。
“不可能,最多也只是陪陪客人嘛,她在夜总会上班,这有可能,但你可别把她和那种女孩子一样看,我懂她。”林森挣扎着她的双手。
毕扬放了她,笑着看她。
“有什么好笑的?可恶!”林森又想打他。
“你有时候真的可爱,像个小女孩。”毕扬又笑了。
“哎,孔可是谁?是不是也要买房子,那这个月你不就超标了吗?得请客。”毕扬说。
林森没有再和他谈这个放题,她觉得他不能理解孔可,也不能理解他在她心中占的份量。
第六章
王梅给林森打电话时,林森正在想白玉兰的事,白玉兰越来越神秘了,她的打扮也越来越时髦,她觉得她真的有点不认识她了,这不能不让她往那方面想。
难道毕扬那天说的是真的吗?她真的做了大款的情妇不成?不会的,她还是不想相信这个结论,她很想问问她,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王梅约林森到她住的“山海人家”玩,林森笑着问:“方便吗?”
“他不在,我一个人闷死了,想找个人聊聊。”王梅在电话里的声音还是那么的动听。
听说王梅的老板李家义要在南山买一栋楼做写字楼,正好她们公司新推出的楼房里有合适的,可是听说他已经联系了另一家房地产了,她正为此事愁着哩,现在王梅找她,也许她可以帮帮忙。
这么想着林森就过去了。
“山海人家”绿绿葱葱,小桥流水,配套完善,游泳池、健身房、高档的会所应有尽有,门前的保安很有礼貌地让林森“入门登记”。
王梅的房子装修得很豪华,木地板,红木家私,一台54寸的LG彩电很眩眼,还配套着系列名牌的DVD等音响,最为惹眼的是林森一直想买而吝吝不舍的最新潮流液晶电脑,不过让她失望的是这台电脑无时无刻在放着“三维飞行物”的屏幕保护图像,似乎女主人忽略了电脑的其他功能,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潮流的装饰物罢了。三房二厅,一百多平方米,很宽敞,现在又经过专业的装修之后显得更加明亮。林森的印象是豪华而又有点庸俗。
林森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王梅笑着问她要喝什么,酒呢还是饮料?
林森看了一眼客厅里那个专门放酒和饮料的柜子说:“饮料吧。”
“梅子,你这里真漂亮,配上你这个国色天香没有冤枉,背靠南山,面对大海,不错。”林森由衷的说。
“是啊,这里的环境真的不错,让我想起我的家乡。”王梅递给她一瓶可乐说。
“我记得以前读书时和你去过你家,那时我们还只是初三,你家前面有一条小河,后面是山,我们还上山去摘了好多野果吃。”
林森喝了一口可乐说。
“是啊,可是我们那里太穷了,”王梅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现在已经是改革开放了,不会那么落后了吧?”林森问。
王梅上高二时就是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家里没有钱再送她读书而退学南下广东打工的,一晃已经过了十年。
“我已经五年没有回家了,最后一次回家是因为我娘过世,哎,五年了。”王梅晃晃手中的酒杯,眼里露出一丝异样,呷了一口酒说。
“你娘不在了?”林森记得王梅的母亲是一个神经病人,时傻时疯,王梅在学校时曾为此抬不起头来,王梅出来打工有一半是因为她娘。
“我一个人在外面辛辛苦苦的打工赚钱,每个月都一分不剩地寄回家,就希望他们能给我娘治病。”
王梅的眼睛红了,她苦笑的又喝了一口酒。王梅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母亲在生王梅时不知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疯了,时好时坏,父亲因此酗酒成命脾气非常的不暴燥。
家里人因为听信了巫婆的话说王梅是克命鬼,说有了她,她母亲的灵魂就被鬼拿走了一半,于是,王梅从小在家里就总被哥姐们欺负,王梅在学校时学习特别好,可是最终还是无缘把高中读完。她辍学那阵子林森曾替她难过了好久。
“可是那些没良心的,竟然连饭都不给她吃,让她住在猪窝里,她是在一个冬夜里活活饿死冷死的,连给自己母亲办后事的钱都不舍得出,我真的恨他们。”
“前几年我打工的钱全进了我哥我嫂的腰包了,一个人在外面苦苦的漂泊,省吃俭用的到最后自己倒还欠了不少的债。”王梅说起这些往事时还是那么地激动。
林森能想象得出梅子的内心感受,她看了看还是那么漂亮的梅子,在心里叹了口气。
“给我母亲办完后事之后,我再回厂时,人家已经不要我了。”林森知道一般的工厂都是这样对待打工妹的,你可以没完没了的为他加班赶货,加班费少得可怜不说,有些甚至没有加班费,但只要你有事请几天假,等你回来时你的位已经有人顶了。
“那时在我打工的那个电子厂我谈了一个男朋友,口口声声说爱我,可是我回来时他却又跟了另一个女孩。我没有问为什么,我知道我身上还背着的一笔债,也不想拖累他,分了就分了吧。”初恋往往是最令人伤心的,更何况在她那种情况下自己最亲爱的人还背叛自己呢?林森看着王梅流下来的泪水想安慰,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话。
“两年前我还在做时装模特时认识了李家义,他在看我们公司的时装表演后请我吃了几次饭,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跟了他,后来我再也没有出去工作了,这都是命啊!我娘的命苦,我的命也不过如此。”王梅自我解嘲道。
“你爱他吗?”林森话一出口发觉自己问了一个最愚蠢的问题。
“爱?”王梅笑了起来,把手里的杯子都打翻了。
林森有点窘。
“你说我爱他吗?我只是需要他,就像他需要我一样,彼此互相利用。”
“爱有用吗?我最爱的人最后时背叛了我,你说爱有什么意思?”王梅的话令林森有尴尬,她担心梅子会误会她,她只是无意中说错了一句话而已。
“梅子,对不起啊!”林森扶着哭了的梅子道歉。
“没事,林森,别管我,我好久没有哭了,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流泪了呢!”王梅擦擦脸上的泪水说。
“你还爱着以前的男朋友,是吗?”林森关心地问。
“今天早上我在超市里碰到他了,五年了,想不到又见面了,他没有和那个女孩结婚,他说他还爱着我,可是我……”王梅从酒柜上又拿下了一瓶酒。
“别喝了,”林森阻止她说。
“不,让我喝,命啊!”王梅打开酒瓶就要往嘴里灌。
“你自己的生活掌握在你自己手中,你何苦这样折磨自己呢?你以为这样就会有人同情你吗?”林森把酒抢了过来,骂道。
“不,我的生活不在我手中,我从来就没有掌握过自己的生活。”王梅这次没有哭。
林森把酒放回了酒柜,心里“咯噔”了一下,她说的也是真的呀。
两个人都沉默了许久,客厅里静静地,有一种压抑的静寂,最后时还是林森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
“过去的都让她过去了,想想往后的日子吧,人生有那么多条路,别吊在一棵树上等死。”林森安慰她。
“走吧,我们去外面的意大利餐厅吃饭,我只是一时的心情不好,不要紧,我知道什么办。”梅子重新露出了她的笑容。
林森还是有点不安的看她,她真的知道什么办吗?那么为什么以前要走这一条路呢?
因为梅子心情好像不是那么好,林森也打消了和她谈关于李家义买办公楼的事,她想梅子在李家义的心中只不过是性的工具罢了,她又能帮得了她吗?她想自己找李家义谈谈,把那笔业务弄到手。
两天后林森请李家义一起吃个便饭,当然是为了那笔业务的事情。以前曾经在他手下打过工,对他的为人林森还是了解的,如果是别的事,林森是不可能和他一起吃饭的,她打心理不喜欢他,更何况梅子是他的情人。
李家义是个明白人,一见面就打哈哈地笑说:“林小姐,想当年你做我的秘书时做得好好的,什么说走就走了呢?我以为你在哪发大财呢?想不到跑起业务来了,这样对女孩子不好,太累又会被太阳晒黑,男人都不喜欢的。”
一听这话林森就有点不高兴,不过为了今天的目的她还是沉住气,也笑了起来说:“李老板的意思不该是说我丑吧?”
“开玩笑,开玩笑,林小姐罚我一杯酒。”李家义笑嘻嘻地说。
林森知道李家义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看着他一下子点了那么多很贵的菜她在心里狠狠地骂道:“老狐狸,铁公鸡!”那可是她请他,还不知道最后时是不是可以谈成这笔业务呢!
林森在等李家义喝了三杯酒后,找了个机会跟他谈了公司的房子问题,并用了不少夸他的词,希望他能考虑和她合作。
李家义却只是笑,没有表态,林森也只能陪着笑。
那天李家义始终没有答应做林森那笔业务,林森去买单时,心疼的付那八百九十八块钱的吃饭钱,心里极不痛快。
傍晚时,她一个人去爬山,毕扬打了个电话给她问她是不是谈成了业务,李家义要买房子的事林森跟毕扬说过。
不提还好,一提起那笔业务她心里就来气,他不知道今天下午在饭店里李家义是什么意思,笑嘻嘻的却又不表态。
毕扬知道林森在爬南山后,叫她在山上等他,林森没表示异议。傍晚的山顶上很热闹,爬山的人很多,她站在山顶上,山上的风很大,吹得很清爽,站在山上看山底下的深圳别有一番风趣。
深圳那么大,哪里是我的家呢?林森在心里想时毕扬也已经爬上山顶了,她站了起来朝他招招手。
“今天什么想到爬南山?”毕扬甩甩头发问。
“减肥,”林森笑着说。
“还记恨我呀?”想起上次的话毕扬也笑了。
“深圳的夜色真迷人,我现在才发觉深圳的夜晚比白天要好看得多了。”林森入神地看着山下开始一盏盏地亮起来的灯火说。
毕扬看着远处的灯火说道:“是啊,真可谓万家灯火,我好像听见母叫我回家吃饭的声音呢!”
林森看着他笑了,说:“你很爱你的妈妈?”
“嗯,什么从没听你提起过你的妈妈?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她能放心吗?”毕扬问。
“我妈把一生都献给了教育事业,老了自己的一双女儿却没有一个人陪在身边。”林森想起自己的母亲感慨地说。
“以后你可以把你的母亲接到深圳来和你生活在一起呀,这样不就很好吗?”毕扬笑着对她说。
林森摇摇头,她太了解自己的母亲了,她是不会到深圳来和她生活在一起的,而她又会在深圳生活多久,一个人吗?还是两个人?她会有自己的家吗?
两人站在山上看了会儿风景后,天已经很晚了,爬山的人们也都纷纷下山了,两人也都下了山。
两人到山顶时已经是晚上六点过一刻钟了,正是该吃晚饭的时间,林森早已没胃口再吃晚饭。不过两人还是在山下的一家小吃店里吃了点清淡一点的东西。
从小店里走出来,两人慢悠悠地走在去林森住处的路上,毕扬曾经去过林森的小屋,是一次无意中经过时刚好碰到她要上楼便上去坐了坐,林森没有想过请毕扬去她那里玩。
那天晚上林森回到小屋后感到特别的累,白玉兰不在,她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把音响开得很大声,她缩蜷在沙发里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是谁,谁又是我?我爱谁,谁又爱过我?
白玉兰?梅子?毕扬?……
一个一个朋友的面容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却觉得自己异常的孤独,她能理解她们吗?她们又能理解她吗?
她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无底洞里,不知道下一步路又会是怎么样的开始,一个怎样的结局。
墙上的挂钟敲响了十下,她从沙发里站起来,这样的夜晚白玉兰没有在家,她记得白玉兰很少会在晚上时在家了。这段时间她总是在躲着她,她很想问为什么要这样躲着她,却很怕看到她那双躲躲闪闪的眼睛,想了想还是没有问。
她打开电脑,“沙漠里的白骆驼”没有上线,她便随便找个人聊聊,觉得没劲,便不再聊了,打开一个空白的文档写了一篇短文发给“白骆驼”。
孤独的爱
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一个收留所,收留人世间所有的爱。
在人们的心中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它也许曾经开放过曾经热闹过,但后来慢慢地它就变得寂寞。可是人们并不因为它的寂寞而忘记过它,相反的人们总是偶尔会走进去坐一坐,就像是一扇门。理所当然的那不是玻璃门一眼可以看透,也不是虚掩的木门可以轻轻的推进去,那是一个装有密码的不易被觉察的小门,只有拥有那扇门的密码的人才可以走进去稍息几分钟。但那宝贵的密码并不是随便哪一个人都可以拥有的,有时候除了自己外人是无法拥有的,于是那间装着秘密装着自己不被外人知道的情感只有自己一个人品味。
寂寞不等同于孤独,寂寞是可怜的,而孤独则是一种美丽,孤独的爱总是有着那么一点点的悲凉伤感。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