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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7-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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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收支基本平衡。其中,借款总数达六万多元,可见他早就明的暗的在私用公款了。 
  阿今所以不大怕李兵,就是因为这件事:他帮过李兵的忙。不是小忙,是大忙哦,事关他前程大事。以前阿今是蛮怕李兵的,两个人一个像秀才,文质彬彬,知书达理;一个像兵痞子,认哥们义气,不讲礼仪。阿今是最怕这种人的,志不同,道不合,不能伸不能屈,有理说不清。现在,手头捏着他秘不示人的把柄,谅他是怕着自己的。所以,也就不像以前那么怕他了。 
  但不是一点也不怕,怕什么?他怕李兵冒冒失失的德性,哪天不慎(酒后失言)自掘坟墓,自曝底牌,把老账翻出来,他作为同谋,难逃干系。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慢慢地又冒出了新的害怕点,就是:现在李兵跟他过分亲密。 
  原来,清查账目那件事后,李兵格外地亲近阿今,亲近的程度有目共睹。本来这无疑是个好事,办公室里有个人愿亲近自己总是有益无害的。可后来李兵同小老王成了公开的死对头,两人以前就话不投机,面和心不和,后来李兵不知从哪听说,当初告他状的人中有小老王,矛盾就一下升级,浮出水面,连面都不和了。有一次两人公然对骂,李兵抡起拳头威胁要打他,小老王泼妇一样地往他怀里钻,逼着李兵出手。要不是阿今及时劝开,以李兵的脾气这一拳是打定了。打了李兵就被动了,哪怕是轻轻一推,小老王都会借墙用力,让自己来个头破血流,去医院躺着,等着摘胜利的果子。 
  两人关系恶劣到这种地步,昭然若揭,阿今跟谁好都可能得罪另一方,当然怕李兵来跟他亲近了。这是一块跷跷板,两边都不能踩的,踩上去就是地雷,要挨炸的。尤其是不能踩响小老王的地雷,这人太阴险,擅长放暗箭,阿今如履薄冰的处境,哪经得起他暗杀?没办法,阿今只好极力回避李兵的亲近,经常有意冷淡他。但冷又不能太露骨,否则得罪李兵也不是上策。顶好是两头照顾,不偏不倚——手心手背都是肉。可谁有这么好水平,站在跷跷板上,风来雨去,永不晃动?石像也会打晃!所以,经常是顾念了这头,丢了另一头。这天,阿今看办公室只有他和老王,有意嘀咕了李兵几句,什么太骄横啊,仗势欺人啊,什么什么的……一边说,一边看小老王的脸色。 
  阿今眼看着老王嘴角浮出了酒窝,笑眯眯地走过来,坐在他跟前。对他猛烈又放肆地讨伐李兵。这时,阿今肯定是如坐针毡的,因为他怕李兵突然闯进来。运气不错,李兵没有进来——没有看见,可又怎么能保证他永远不会听见,是自己刚才对他的恶意嘀咕,才引发了这场讨伐大战?没有不透风的墙,说过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 
  这天,阿今后悔煞了。 
  关键,这种事层出不穷,它们是蘑菇,冷不丁就冒出来,你根本控制不了。它们自生自灭,有的有毒,有的无毒,有的微毒,有的剧毒,你根本判断不了…… 
  阿今觉得苦不堪言。 
  李兵本来是不大怕科里人的,因为科里人都怕他的“两个子”:老辈子和火性子。老辈子是指他的老丈人和老丈人的老战友(省厅二把手),火性子是指他的火暴脾气,招惹不得的,惹了就要着火的,那次小老王不是差点吃了他的拳头?办公室里,有理性的人会这种行为吗?人无理性,连狗也怕是否是? 
  就是。 
  如果讲大家都怕老王,是因为他人做得太“阴”,那么怕李兵倒是因为他太“阳”。李兵属于那种稳不起的人,有什么委屈要叫要闹的,有什么气恼要发泄出来,有什么比你好的也要显摆出来——要不谁会告他?显摆的下场呗。总的讲,李兵是个比较简单的人,没什么心计。这是优点,缺点是虚荣好强,贪图享受。贪图享受的人容易犯经济错误,不工心计又容易暴露错误,李兵两条都占了,所以注定是要被揪辫子的。虽然靠有人保,躲过一劫,但元气伤了,胆子小了,再不能像以前一样对同仁都无所畏惧的。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问题是他做了亏心事的,哪怕天地不知,起码阿今是知道的。所以,他怕阿今是不用说的。 
  老王,小老王呢?也怕。不是已经有人说,小老王是告状队伍中的一分子,如果两人好好的干吗告他状?用科长的话说,李兵和老王,一个是牛头,一个是马嘴,天生是对不上头的。李兵说,他第一眼看见老王那对鼠眉鼠眼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人。老王说,有种人看上去人模人样,很风光,很牛的,其实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戳要破的。说的就是李兵。总之,两人关系不是一般的僵硬,平时经常互相恶语中伤,暗放冷箭。以前是李兵明显压倒老王,现在风向有点转,老王要略占上风,靠的就是李兵当了一次被告。 
  当被告的其实不光是李兵,李兵是明的,暗的还有一位主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这厮是个贪官,李兵敢如此胆大妄为——敢吃钱又敢明目张胆花钱,靠的就是有这厮同流合污,后来能够有惊无险,躲过一劫,也是靠这厮暗中周旋——那些化险为夷的借条上签的就是这厮的大名l两人“合作”已久,财来了,合着贪赃,把栏目组的钱占为己有,灾来了,合着亡羊补牢,共渡难关。难关虽过,但心有余悸,平时有些收敛、低调是必要的,想不到李兵竟还敢惹是生非,欲在办公室里打人,这不是顶风作案,找死吗?当即把李兵叫来,狠狠训斥一顿。毕竟是副局长,站得高,看得远,他告诉李兵两条:一、众多告状信中,其实并无老王的片言只语。副局长说,老王跟众领导关系那么好,有状哪需要动笔头子,上门动动嘴巴子就行了,他从未见老王来跟他反映过“类似的问题”,足以说明老王对这件事是无知无辜的。二、倘若有一天你李兵把老王逼急了,让他也成为告状队伍中的一员,那么你李兵是死定了!副局长言之凿凿地说:在局长眼里,宣传科所有人绑在一起也没有老王一个人重要,他的话在局长那里,是一言九鼎。言下之意很明确:到那时候。他副局长也帮不了他李兵了。 
  这次谈话让老王的形象一下子在李兵心目中变得无比高大、威猛起来,首先他为自己听信谗言,冤枉了老王感到很后悔,其次也为自己小瞧老王感到很后怕。毫无保留,宣传科的江山,迟早是属于老王的,自己跟他作对,无异于自掘坟墓。现在他必须以大局为重,设法缓和这种关系,却又碍于情面,低不下头,一时无措。跟一个鼠眉鼠眼的人低头难哪,李兵觉得,宣传科的人,包括下面聘请的工作人员,所有人的坏加起来也没有他老王一个人坏。这是一个坏到骨子里的人:鼠眉鼠眼,骨头也是属鼠的!可局长居然对他这么好,凭什么?李兵想不通。这世道哪,真是猫有猫道,狗有狗道,说不清的。 
  想到小老王离科长的职位那么近,李兵对科长(大老王)的怕倒是少了很多,但是有一个怕是怎么也少不了的,就是:科长两口子捏着他司令岳父的大尾巴!司令怎么会有尾巴被他们捏着?这就要怪司令太不自重了。司令也有轻率的时候。是一年前,李兵刚买了汽车后不久,春节,司令一家人来B市过年。有一天晚上,一家人去郊县吃野鱼,李兵喝酒喝高了,司令怕他酒后开车,丢了全家人性命,自告奋勇地当起了驾驶员。司令平时在市经常摸车的。没有人怀疑他的车技,但这一天可能也是喝了酒的缘故,技不如人,出事了,把一辆横穿马路的摩托撞出 


 


… …
  《人民文学》  …
  《人民文学》2007年第7期  …


 
  
  。10:04
  
十一点七米远(交警提供的数据),骑车的小伙子当场腿断头破,血溅街头。 
  这事闹大了! 
  司令虽有驾驶证,但系军证,军证开地方车,等同无证驾驶——这是一。二、那天司令也喝了酒,虽没宿醉,旁人看不出来,但在有经验的交警和精确的仪器面前,暴露无遗。三、现在军队地方都有令,严禁领导干部开车,司令系一方主官,有令不行,酒后开地方车,实属数罪并举。事情闹出去,司令不落个数罪并罚才怪!不用说的,只要事情明了,司令的前程也就完了。怎么能就这样毁了前程?当然要竭尽全力捂!如果老战友在家倒也好,省厅二把手,关键时候想必不会袖手旁观的。但不巧啊,救世主去新马泰旅游了,手机不开,行踪不定,鬼也找不到他。上面找不到人,只好在下面找。李兵夜半敲开科长家门,请求科长力挽狂澜。科长以前在交警队干过,想必有路子。但科长是个谨慎的人,一听事态,严重,不敢出手。情急之下,李兵哭了,泪流满面的样子感动了医生夫人。医生风风火火地跟着李兵走了,去了交警队。都是丈夫以前的老同事,有话好说…… 
  长话短讲,事情捂住了,一切都在私下解决了。 
  这是大恩,恩重如山哪。这也是司令的大尾巴,任何时候都不能露出来的,露出来就要前功尽弃的。司令在C市跺一脚要地动山摇的,但进了科长家,不过是一个感恩戴德的人,连咳嗽都是要捏着鼻子的。司令都如此,更何况李兵,就给他九九八十一个胆子,谅他也不敢在科长面前放一个屁! 
  毫无疑问,科长是李兵的最怕,连他女人和孩子都怕。科长有个十一岁的女儿,那天晚上李兵哭的时候把她吵醒了,所以也知道这件事。事后,李兵还专门找过她,让她“替叔叔保密”,得到的答复是:她听爸爸妈妈的。就是说,她不听李兵的。李兵觉得这小女孩长大了肯定比她妈妈还要会来事,长得也不比她妈妈逊色。 
  再讲,科长以前是蛮怕李兵的两个“子”的:老辈子直接影响他的仕途,不用说是害怕的;火性子——科长总的说是软性子,对火性子的人不大喜欢,也不大能对付得了,所以也怕。科长无法想象。如果李兵跟他在办公室里发火,他该怎么办?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他不擅长,忍气吞声又怕影响他的形象。好在司令给李兵挖了个坑,让李兵老虎变了羊,在科长面前只会一味地点头哈腰。从那以后,科长根本不怕李兵了。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医生躺在被窝里给科长戴上了一块新表,金光闪闪的,很漂亮。科长不懂表,不认识牌子,问多少钱,医生含糊其词,没有具体说多少钱,只说让他别丢了,因为是一对情侣表,她也有相应的一只。既是情侣表,不但要戴在手上,更要放在心上,丢了不吉利的。科长每天戴着它,偶尔想起它,心里暖暖的,把它当作医生爱他的一个象征。也是自己的一颗定心丸。这些年,他多少听见了一些有关医生风花雪月的闲言,这块表某种意义上说是挺让他感动的。不管值不值钱。钱多钱少说明不了什么的,这是一份心意,是医生心里装着他的意思。这个意思他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一有机会,总会把表摘下来,让人看,让人听他说缘故。其间,不乏有人给这块表估过价,最高估到三四万。但科长心想,怎么可能呢,凭他家的经济能力,撑死了也就几千块钱而已。 
  错! 
  大错! 
  有一次,科长逛商店,在一家钟表店里,偶然看到一对跟他的完全一样的情侣表,男表标价为56666元,女表是43333元,加起来刚好是99999元,就是情侣一生爱到永远的意思。科长头一下大了,十万块钱哪,妻子凭什么这么阔气!他一会儿仿佛看见自己一只脚已经迈进深牢大狱里,一会儿又仿佛看见一个踱金的男人趴在老婆身上……回到家里,科长一反平时温软的性子,对医生进行了严肃审问。开始医生还有点不以为然。爱理不理的,后来一听十万块钱也惊出了一身冷汗,才说了实话。原来表是司令为了谢恩托女儿女婿送来的,她以为就几千块钱的东西,就不客气收下了。替人消灾,收个礼本来没什么的,没想到这么贵!贵得没谱了,那就不是礼,而是套子了。陷阱了。退一步说,如果东西是司令本人送来的,没有李兵掺和,倒也要好说一点,但李兵偏偏是掺和了。这就说不清了,道不明了。甚至,科长怀疑李兵这是“有意为之,,,要的就是这份说不清、道不明。完了,李兵把他们套住了。不用说,事情要捅出去,不管到哪里去说、怎么说,这个家是平安不了了,轻则名誉扫地,官帽落地,重则锒铛入狱,妻离子散。 
  昂贵的表转眼成了科长的一块心病,一个秘密,再不敢戴在手上。曾经想过,把它还给李兵。但想已经戴过(李兵也见他戴过),显然不合适,买新的还,十万元哪,哪下得了这个决心。没办法,只好把它锁在抽屉里,偶尔想起一点也没有以前那种温暖的感觉——恰恰相反,只觉得隐隐的恐惧,好像那是詹姆斯·邦的手表,里面设有定时炸弹,而且不知道定于何时,更不知道如何拆除它。 
  就这样,科长对李兵在经历了短暂的无所畏惧后,又跌入了新的恐惧中。现在,他只要看见别人手上戴着手表,心里就会莫名地不安,想到李兵这小子,想到自己可能面临的种种不测之灾。尽管医生经常安慰他,没事的,这不过是他们感恩的方式,不会有什么的,但谁又说得清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李兵这小子冒冒失失的,几杯骚尿喝下去什么大话黑话屁话都会乱说的。这么想着,科长常常要迁怒于老婆。都说他老婆能干、贤慧,他有今天之风光,军功章上有女人的一半。可这种女人哪里能让你随便迁怒的,你怒她更怒,拉倒吧。十一岁的女儿可以作证,这一年来,她爸爸妈妈吵架的次数明显增多了,都是抽屉里的两块金表惹的。 
  呵呵。99999元的情侣表! 
  顺便讲一下,小老王其实早发现李兵经济上有问题——像他这样喜欢撑死眼睛寻觅别人是非的老耗子,李兵那两下子能蒙骗得了他吗?蒙不了的。他所以知情不报——其实也是报了的,是跟局长报的。只是,局长听了他的汇报后反问他:你还想不想当科长?想当科长就闭嘴!这话听上去好像局长是李兵同谋似的,其实不是的,局长的意思是打狗要看主人,李兵背后有“老辈子”,打不得的,打了就是打自己——像老王的情况就更是要挨打了。用局长的话说,就算我们把你报上去了,他的老辈子也要把你打下来。 
  确实,李兵老丈人的老战友在省厅是堂堂二把手,专管人事工作。你若要挑头把李兵扳倒了,两个老辈子能饶过你吗?四两拨千斤,治你还不是易如反掌?正因此,老王才一反常态当好人,眼看着李兵躲过一劫也不出手。小不忍则大乱,出手就要“同归于尽”,忍着吧。哪怕李兵的拳头落在脸上了,也要忍着,好日子都是忍出来的。 
   
  四 
   
  上官江是办公室里唯一的最可怕、也最不可怕的一个奇怪人物,阿今在认识他之前,还不知有“上官”之姓,看名字,以为他姓上,名官江。再琢磨这名字:官江,有点官气,心想他一定出身达官之家。后来才弄懂,他名为“江”,因为生于三江汇聚之地:重庆。上官江父亲是名正言顺的“三八式”,官不大,但资格老,需要时倚老卖老也是可以的。据说,上官江进机关就是老头卖了老的结果。这话说来又远了,好像上官江不该进机关似的。上官江该进机关,只是……怎么说呢,怪他的额头戴着“金字招牌”,没人敢接。 
  事情是这样的,上官江身为抗日将士的后代,从小又在军营里长大,接受的教育比较正统,身上有股子嫉恶如仇的劲头,为人正直无私,爱憎分明。他是高中毕业公安招干进的公安战线,开始在下面刑警支队当刑警。有几年,支队个别领导争权夺利,把支队的风气搞得一团糟。很多人看在眼里,知情不报,助长了歪风盛行。当时上官江只是一般警员,却斗胆给省厅领导写了一份洋洋万把字的检举揭发材料,反映他们支队的阴暗面,从个别领导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官僚主义,讲到整个支队盛行的歪风邪气。点面结合,有名有姓,有证有据,措词慷慨激烈,态度诚恳强硬。为此,省厅机关专门组成调查组下去调查,果真发现他们支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领导吃喝成风,私分公物泛滥,官僚主义盛行等,个别领导已严重违反部队纪律。省厅党委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政委和支队长、财务股长等不少领导被撤职查办,一时间上官江成了英雄,领导表扬,报纸宣传,闻名全省公安战线。不久,又受提拔当了中队长。 
  但不知什么原因,他的中队长一当就是五年,再无提升。树挪死,人挪活,上官江动了调走的心思。调哪里?当时他已经年近三十,却还是单身,机关接触面大,女警官多,也许机会也要多一点。思来想去,决定调机关。以为要求不高,却是久拖不下,有关领导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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