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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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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有些羞愧,我长到十六七岁还没穿过衬裤,但这情形当时很普遍。小伙子们穿衣一年只分两个季节,要么是棉要么是单。棉裤一穿上身就四五个月时间,到第二年春天脱下来搭在晾衣绳上,只见阳光下一堆堆虱子满满当当地蠕动在所有的裤缝里。当你拍打衣服,原本安静着的虱子会立即疯狂地逃蹿,那情形令人作呕,简直无法形容。这印象太深刻了,无论你怎么努力去忘却它,它都会深深地刻写在你记忆的深处,以至于以后不管你做什么,穿什么牌子的服饰,或者是不是每天沐浴,你都可能会认为自己是个不洁的人,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龌龊感,并因此而深感自卑,特别是当你面对那些阔绰体面、出身优裕的儒雅人士,感觉可能更是如此。并且因为这种隐蔽的心理感觉,使得你在与对方的交往中,还常常羞怯以至于躲躲闪闪。    
  这让我想起一段经历,即梦想的发生。    
  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我下到村北四里路外的一条小河沟里割草。那天刚下过雨,空气清新如洗,夕阳将红色的辉光涂抹在山峦和坡地上,草尖上的水珠闪烁着缤纷的色彩。这时候,我看到河对岸的小路上,一对在县城里工作的新婚夫妇走着,他们穿着得体,白净漂亮,红灿灿的阳光罩在身上,使他们更加光彩照人。今天想来,那对新婚夫妇在县城从事的也只是相当一般的工作,诸如商店营业员、农机管理员之类,但在当时却不得了了。在农人心里,他们简直就是活在天堂上,虽然他们的衣着也无非是一般的“洋布”,再高级一些的也不会有。两人走过来,我赤脚站在草丛里,衣着褴褛手拿镰刀,竟像被电击中了似的,痴目愣瞪、不知所措。好家伙,人世间还有这等受活的人!受活的意思是享受。我当即就想,活人就要活这样的人,我不会心甘情愿地在这小河沟里割一辈子草!    
  对于一个农村孩子,刺激他发奋的可谓多之又多。    
  前些天看电视,住在北京的城里人将西北农村的孩子邀请到家,让他们看看北京城,过几天城里人的日子,结果弄得这些孩子可怜兮兮,离京时哭得像泪人儿似的。这些孩子的哭声自有其深刻的内涵。城里人的这种善意似乎无可非议,但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般无二的农村泥孩儿,却不能不表示出一些忿怨,甚至感觉这些人俗不可耐。谁能保证这些城里人的内心里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显摆呢?如若有,那让这些孩子是感激他们的怜悯,还是羡慕他们的高贵?抑或是……我知道自己这个想法不对头,但我不能不这样想。我想说,既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还是让他们在那落后愚昧的山沟沟里呆着好,让他们保持一点儿距离,给他们最后一点儿自尊。    
  如果不是这样,那又会是怎样呢?农村孩子面对天堂一样的城市,还需要多久才不再哭哭泣泣?从他们身上,一瞬间我似乎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突然发觉,多少年来,我心里的泪水未能真正停止的原因了——隐藏在它背后的,是身份的差异,它不仅从文化上抛弃了我们,而且从人生而平等的意义上抛弃了我们。    
  上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我最矮。这似乎有些不太对劲。身体发育和实际年龄看上去有了距离。提出问题的是村中的老中医乔先生,他也是从河南逃荒来的,无论人品还是医德,在镇子上都备受赞赏。有这样一位老人来出面关心我,真让人想不到,我以为父母会拿他的话当话,因为这正是我深感苦恼的事情啊!我是多么希望世间真能有一种神奇的药物,让我长得高一些,看上去气派一些啊。但遗憾的是,他的话并没有引起我父母足够的注意。当时,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父母的表情,他们只是轻轻一笑,就那么无足轻重地一抹而过了。那一瞬间,给我的感觉,似乎我就是他们豢养的小动物,能活着就不错了。当即我伤心得无话可说。今天看来,其实这再正常不过了。生活的艰辛,使得他们根本就无暇顾及像我身体这样的小事。对于这件事,我并不埋怨父母,但一种深深的感触却刻写在我的灵魂里,让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无足轻重,并且明白了父母和社会的某些人对我的基本态度,经常忽视——甚至蔑视。    
  我常有这样的感叹:人活着,是多么的孤苦无援。假如你自己再不能够自珍自重的话,那将是多么可怜。我为什么要写作呢?为了真理?为了生存?为了尊严?也许都是,但更多的,或许还是我从小就有着这样的恐慌和渴求。我似乎从很早就懂得了自己生命面临的终极困境,我想以写作获得关爱和温暖,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这或许就是我的宿命。今天我才意识到,这困境不仅我个人,很多人都如此,在我们这个并不怎么美妙的人世间,这样的人太多太多。在这里我不想掩饰自己心灵和情感上的贫瘠,尽管如此开诚布公地说出自己的真实处境可能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会被人瞧不起,但我不怕。因为:第一,通过自身的修养,我已能够应付这种人生的彻底的孤独;第二,我相信巴金先生的那句名言,“我不怕,我有信仰”。少年时我读了《老子》,中年时又有一部《坛经》让我明心见性,为我解脱那种不可更改宿命的痛苦,让我爽爽朗朗,自立于世。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2)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战胜孤独。战胜孤独是生命成熟的标志,只是它必须由爱开始。    
  从根子上讲,我们民族的文化结构里,这种成熟而又有系统的面对个人、面对孤独的训练经验实在太少。我们的文学里,也几乎很少有孤独人格的英雄。道德的、亲情的、附庸的……往往都被抬到过于崇高的位置,最终又被封建君臣观念、亲情意识、大一统大团圆的抱团意识所统揽和替代,小至一个人,大到一个民族,如不能正确地理解和应对孤独,那这个人、这个民族终难成熟。如果以这个尺度来衡量,此时我愧然感到,我们民族似乎仍在它生命的少年期。    
  轻视个性、担怕孤独是文明柔弱的特征。东方的落后,或许就始自于此。    
  中国封建文人中是有许多孤独的典型,但遗憾的是,他们大都表现为消极的隐世者或愤世者,他们的生活风格,离普通平民百姓较远,距仙家道人太近,所以脱开社会外在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对国人品格的塑造和个性发展,都没有产生过太大和太积极的影响,有些反而是我们要批判和扬弃的。    
  言归正传。少年时候,深深的自卑笼罩着我,使我不能与我所生活的那个圈子里的大多数人有正常的接触,尤其不能正面面对年轻的女性。我一直都是站立在远处,成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旁观者、局外人。我尽力使自己在人们的感觉中隐匿,但实则相反,这状态反而使自己更突显出来,时常自然不自然地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嘲笑和欺凌的目标。    
  为了减少麻烦,我要求自己行为和言谈谨慎再谨慎,有时竟到了神经质的地步。这又反过来促使我将自己的头埋得更低一些,埋到书本里。我坚信是书籍救了我这条小命,否则,我难以想像自己怎么才能正常地生活在人世间。如果不是这样,以我脆弱的神经,迟早会被人类折磨成疯子。    
  中学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位很好的语文教师,他姓张名文江。张老师英俊聪明,人品出众,喜爱穿淡青色的衣服和白色的球鞋,很有点儿孤傲不群的文人的气质。他面色很好,发型也很漂亮,讲课到激动的时候,头发往后一甩,尤显其风采灿然。我的那片干旱的黄土地说来也怪,蔽日旱尘和贫寒岁月并没有消蚀掉男人的丰润、女人的白皙,张老师就是这无数美男子中的一个。他的课讲得非常好,不拘泥于课本是他最大的特色。从他那里,我不仅知道了李白、杜甫及其他,重要的是他教给了我如何去为品味而朗读。他用我们当地的陕西方言阅读诸葛亮的《出师表》,声音抑扬顿挫美如音乐,听起来真是让人陶醉。我的耳边至今还时常回荡起他阅读《蜀道难》的声音,他的神色与动作也时常浮现在我脑子里。想想吧,这该是多么令人值得回忆的美事。    
  更引我回忆的是,他曾在一次中学语文统考中给我的作文打了百分。这个百分在他的生平教学经历上也可说是绝无仅有。作文的题目是《读旧小说无害吗?》。在班级里,我和一位名叫张荣华的同学都是读旧小说的“主犯”,因此常被学校点名批评。所以,面对这样的考题,我一见就反感。结果,我冒天下之大不韪,私自将考题修改为《读旧小说有害吗?》,并从相反的观点出发,阐述我个人对读旧小说的见解。这件事惊动了学校领导,他们拿着我的考卷,认为出了大事,欲兴师问罪。张老师说服了他们,并以有见地为由,破天荒地给我打了满分。要知道,在这之前,我在他的心目中一直是个不起眼的学生。说起来很可笑,后来我从部队考上了大学,有一年回家探亲,特地去学校拜访他,给他带了两瓶当地廉价的白酒。他竟有些羞愧难当,内心里很不平衡,深憾在我做学生的时候,没能给我更多的关照。嘿,他居然不知道他给了学生什么!    
  是什么呢?那就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未必都是对的,关键在你自己怎么看。你认为是对的你一定得坚持。这便是他给我的非常实用、但又常常是难以驾驭的真理。这对我受益匪浅。看这些乡间的知识分子、教书先生惨也不惨?……张文江老师的经历很不平常,他的爱妻和女儿因为生存的巨大压力,先后跳进村中同一眼井中自杀了。这样的大惨痛大悲伤,他都挺了过来。我有时就想,或许他比我更有资格写小说,假如他能走出黄土地观照人生的话。但再一想,我又觉得,写作对他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是一个优秀的人,即使什么都不要做,继续教书育人,他的形象仍在学生们的心目中完美地存在着。    
  张老师对我的鼓励进一步刺激了我与人世伪善和丑恶对抗的野心。那时候,由于自身惨痛的经历,他平日里总是寡言少语,面色也很沉郁,只有在上课的时候才能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笑容。他的严肃使我不能接近他,也不敢接近他。我与他之间因此并无深厚的私交,尽管如此,我仍视他为我文学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我尝试写作的确是因为他的奖掖。一九九八年,我回家乡,又一次从幼年的朋友那里听到了他的消息。他退休了,离开学校进入社会,被乡间许多人看成是一个无用之人。也是这个缘故,使得他清高的形象更加突兀出来,与社会格格不入,常常一个人落落寡合地在黄土山梁上转悠,坚韧地守护着自己的个性,越来越远离我们这些越来越世俗的社会人群。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3)
  小学和初中时,我一直数学不好,但到了高中不知哪根筋转过来,数学成绩竟突飞猛进,并且很快就排到了班级前列,以致时至今日我仍可以毫不费力地写出几十道函数公式来。当时,我几乎是一夜之间突然发觉,数学学起来很刺激,在某种意义上比语文课更富有挑战性。这对天性好斗的我来说无疑很对胃口,但这之前我竟毫无察觉。    
  黄土地上的确有很多聪明绝顶的人。我的数学教员王会民老师就是其中的一位。听他讲课,为他思辩和条理折服的同时,你还有可能生出一种感觉,一种对黄土地既敬又怨的感情。    
  这的确是一片既能诞生人杰,同时又掩没聪慧的高原啊!    
  这片土地上的能人太多太多了。面对他们,许多时候,我常感觉自己是那样愚笨。这些能人们,在这片土地上如鱼得水,我却不行,身处其中,我甚至觉得自己只配狼狈地活着。确切地说,我是离开家乡之后方找回了一些自信,感觉到自己还算有点儿聪明。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鲁迅。那时候,我在西安工作的哥哥看我实在太可怜了,便让同厂的工友悄悄地带给我五块钱。有了这五块钱,我一下子觉得自己成了百万富翁,甚至跑到街上商店里偷偷打量所有的东西,挎包、胶鞋、乒乓球拍、扑克牌等,然而最终能够让我决心选择的,还是书店里几本鲁迅的杂文集子。    
  我背诵《为了忘却的记念》,阅读《野草》,还有他的其他文章,鲁迅的愤世嫉俗深深地钻进了我的骨头,使我吃饭睡觉都忘不了在心底里吟诵他文章中的警句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他那高扬的人生精神和决绝的文学气质是那样剧烈地撼动了我的心旌,并自然而然地成了我追摹的榜样。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一说另外的方面。十七八岁,正是人生中读书和青春萌动的最好时光,但我却不幸,先天的丑陋大大地“帮助”了我,使我不能轻而易举地坠入青春的异想。尽管其间仍有个别女孩子在月下等待过我,甚至引我进到亮着小油灯的窑洞里,但终因鲁迅先生伟大人格的“误导”,错过了一次次少男少女的青春粉红。类似这样的事,后来还有几次,也都被我“正派”地了断了。    
  回忆平生,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遗憾的了!青春里有着美好而令人欢悦的东西,但对农村的少男少女来说,这种时光竟犹如白驹过隙,如此短暂。样板戏《红灯记》里有这样一句名言:“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农村的少男少女们就像旱地的花朵,还没来得及享受生活的阳光和青春的沉醉,便急急忙忙地去繁衍后代,顶门立户了。    
  一九七三年,我高中毕业了。那时高考还没有恢复,我只有一条出路,即做一个回乡青年,回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具体和现实一些,就是回到我父亲所在的木匠铺里去,当一名学徒。我之前四兄长中的三人都学了木匠,现在又轮到了我,真可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那天,我艰难地走进父亲的铺子,在一大帮师徒熟悉的讪笑声里拿起了锯子。我的脸火热火热,我想也一定很红很红,那一刻我一下子觉得对于抱有远大志向的我来说,眼前的一切无疑是一种亵渎,一种嘲弄。我甚至想,难道我这辈子必得像父亲和兄长们那样,做一个受人驱使的操斧弄凿的奴隶吗?我可能是未来的鲁迅,而不是未来的木匠啊!……或许这些想法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但这却是真的,我当时就这么想。    
  但想归想,事已至此,我已无从选择。我必须做下去,不管我愿不愿意,因为我要吃饭。我必须搭上垫肩,和木匠徒弟们一块去扛圆木,必须抓紧刨子奋力刨平面前堆积得比我还要高的一大堆木板,必须一锯一锯地沿着木板上画好的直线往前拉。这是非常劳累的工作,一个星期过去,我发现自己原本柔软红活的手不知觉中竟成了“鸡爪子”,吃饭时端起沉重的碗,手连筷子都拿不起来。父亲虽然留意照顾我,但几个月下来,我还是从精神上垮了。我的三哥是个心肠很善的人,他大概也晓得了我内心的痛苦,建议让我回家歇几日,父亲答应了。于是我回到家里,见到母亲,禁不住痛哭失声,仿佛在外面被人欺凌,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我坐上了热炕,吃着母亲做的可口的面条,然后躺了下来,抱起《三国演义》,那些久违的牵魂绕梦的文字跳入眼帘,一瞬间难以言喻的幸福涌上心头,令我心满意足,也令我不无感慨,此时我想,文学也许是懒人的理想,躺下来看书,的确比站起来干活轻生得多!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六(1)
  中国历史上失意的文人为什么都要归隐田园呢?田园真的就那么清秀那么富有诗意吗?答案是否定的。所谓诗意,我觉得是那些没种过田,或者并不真正仰仗种田生活的人,才会有的一种感觉。前几天,无意间又拿起陶渊明的《咏贫士》诵读:    
  凄厉岁云暮,拥褐曝前轩。    
  南圃无遗秀,枯条盈北园。    
  倾壶绝馀沥,窥灶不见烟。    
  诗书塞座外,日昃不遑研。    
  闲居非陈厄,窃有愠见言。    
  何以慰吾怀,赖古多此贤。    
  读罢这首诗,许多日子,就像有一个历史老者的朗读声,在我的心灵深处回响。这位历史老者,从我写作《骚土》开始,多少年来,他作为村中老朽的影子,一个历史的知情者,一个我《骚土》中的叙述人,一个穿透历史的幽灵,一直生存在我的脑海里。可以说从他的身上,我一直品味着生存在我们这样一个民族文化里的那一份伟大的悲剧精神。    
  我一直追摹着他。我用“老村”这一笔名,即出于这一原因。不过在日常的生活里,我倒觉得老村原该是另外一个什么人,压根儿与我无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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