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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中,朋友下车,去搬一只向农家买下的风鼓——用来打稻米的老农具。车子怎么样也挤不下。我们淋着雨,一试再试,都没有可能,在这种情形下,我的累,又发散了出来,对于那个要去的窑,也失去了盼望。
等到车子往山坡上开去,远远的乡间被我们丢在背后,一条平滑的柏油路转着山腰把我们往上升,那时,一片片朴素的灰瓦房这才落入眼前。大门处,写着一个好大的牌子。入山的时候,一边的路肩,交给了花坛和红砖,一路上去,只见那人工的朴质,一种可喜的野趣,又带着一丝人文背景,自成一个山庄。窑,就到了。
窑,造在山坡上,厂户宽敞极了,四周全是架子。两面大木窗,将乡间景色,居高临下的给占了下来,那些人,生活在画里——做陶。
高高的厂房里,那份清静,好似不在人间。一个老师傅坐着,正用泥巴做好大的花瓶,一个女孩子,在另一边站着,她做小件的,在一个大台面上。
见到我们的去,年轻女孩把泥巴一推,含笑迎上来。她,画里的女子,长长头发,朴素的一条恤杉,一条长裤,脂粉不施,眉目间,清纯得有如一片春天里寂静的风景。
那个雨中的黄昏,就是闲静两字可得。
我们看了一下四周,好似苗栗一带的民俗品都被这一家人收了来。大大的花坛,成排的石臼,看似漫不经心的散放在空地上,细心人轻轻观察,也可知道主人的那份典雅之心。大窗下,可以坐人,那个叫做美华的女子,安详的提来一壶水,开始泡老人茶。
是什么样的人,躲在这儿做神仙呢?
美华说,这个地方是她姐姐和姐夫的,说着说着,我们又去看了山区里的三合院。一个陈列室,全是木箱、木板地、木桌,这些东西的上面,放着一组一组的陶。
当美华关上陈列室时,看见了红红的两副对联:“也堪斩马谈方略,还是作陶看野花。”
我呆望着雨中的屋子和这两句话,心里升出一丝感伤;那种,对自己的无力感。那种,放不下一切的红尘之恋。那种,觉得自己不清爽的俗气,全部涌上心头。
美华打开左厢的门给我看,里面是一间空房,她说:“你可以来,住在这里写作。”
我想反问美华:人,一旦住到这种仙境里来时,难道还把写作也带上来吗?
那时,微雨打着池塘,池塘里,是莲花。
没敢停留太久,只想快快离去,生怕多留下去,那份常常存在的退隐之心又起。而我的父母,唯一舍不下的人,拿他们怎么办?
这种地方,如果躲在千里之外,也算了,如果确实知道,就在苗栗,有这么几个人,住在一个他们自造的仙境里——而我却不能,这份怅,才叫一种真怅。
窑,静得可以听见风过林梢,静得一片茶叶都不浮起,静得人和泥巴结合成一体,静得不想说任何话。
美华戴上手套,拿了一个槌子,说要开窑给我们看,那是个烧木柴的窑,不是电窑。我说不必了,生怕火候不够,早开了不好。美华一面打去封口处的砖,一面说:“烧了七天七夜了,正是打开的时候。”
看见她站得高高的,熟练的一槌一槌把红砖打散。看着、看着,我第一次对自己说:“我羡慕她,我羡慕她,但愿这一刻,就变成她。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美了。”一生承担自己的命运,绝不随便羡慕任何人,也不想做任何人,只有这一次,梦,落在一个做陶的女子身上去。那份对于泥土的爱啊,将人亲得那么干干净净。
天色暗了,我的归程向北。
美华问我要什么,没有挑那些烧过的陶,走到架上,捧下一个待烧的白坛子——就要这份纯白了。
“那你当心捧住哦!这不过还是泥巴,没烧过,一碰就破了。”美华说。
我将这一个线条雅美极了的泥巴坛子用双手轻轻捧住,放在膝盖上。
回程时,出了小车祸。当!后面的车撞上来的时候,我整个身子往后仰去,而手的恣势不变——抱着我的泥巴。
照片上这一个看上去好似素烧的坛子,是在那片桃源仙境里得来的。
那座窑,叫做“华陶窑”。
什么时候,才能够丢开一切的一切,去做一个做陶看野花的人呢?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大概才算快乐和自由的开始吧。我不知道。
林妹妹的裙子
这两条裙子,是我收藏中国东西的开始。
有一年,回到台湾来,父亲老说我的衣服不够,每天都催人上街去买新衣服。
对于穿着,并不是不喜欢,相反的,就因为太喜欢了,反而十分固执的挑选那种自然风味的打扮。这么一来,橱窗里流行的服饰全都不合心意——它们那么正式,应该属于上班族的。那种兵器很重的防御味道,穿上了,叫人一看,十步之外,就会止步而且肃然起敬的。
我喜欢穿着的布料偏向棉织或麻织品,裙子不能短,下幅宽一些,一步一跨的,走起来都能生风。那种长裙,无论冬天配马靴或夏天穿凉鞋,都能适合。至于旗袍、窄裙,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去买——它使我的步子迈不开,细细碎碎的走路,怪拘束的。
就因为买衣服不容易,逛来逛去,干脆不再看衣店,直接跑到光华市场去看旧书。
就在旧书市场的二楼,一家门面小小的古董店里,先看见了照片中那条桃红色的古裙。
我请店家把裙子取下来——当时它挂在墙上被一片大玻璃框嵌着——拿在手中细细看了一下那个手工,心里不知怎的浮出一份神秘的爱悦。时光倒流到那个古老的社会,再流进《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去。看见林妹妹黛玉穿着这条裙子,正在临风涕泣,紫鹃拿了一个披风要给她披上,见她哭得那个样子,心里直怪宝玉偏又呕她。
想着想着,我把这条裙子往身上一紧,那份古雅衬着一双凉鞋,竟然很配——这是林妹妹成全我,并不小器。她要我买下来,于是,我把它穿回家去了。
这种裙子,事实上是一条外裙,长到小腿下面。过去的小姐们,在这裙子下面又穿一条更长的可以盖住脚的,这种式样,我们在平剧里还可以看见。《红楼梦》的人物画片里也是如此的。
当我把这条桃红色的古裙当成衣服穿的时候,那个夏天过得特别新鲜。穿在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女人把我拦下来,要细看这裙子的手工。每当有人要看我的裙子,我就得意,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
说不好买,结果又给碰到了另一条。
这一回,林妹妹已经死了,宝玉出家去,薛宝钗这位做人周全的好妇人,把她一条裙子陪给了袭人,叫她千万不必为宝玉守什么,出嫁去吧。当袭人终于嫁给了蒋玉涵之后,有一回晒衣服,发现这条旧裙子,发了一回呆,又给默默的收放到衣箱里去。
许多年过去了,这条裙子被流到民间去,又等了很多年,落到我的家里来。
每年夏天,我总是穿着这两条裙子,大街小巷的去走,同时幻想着以上的故事。今年夏天,又要再穿它们了,想想自己的性格,有几分是黛玉又有几分是宝钗呢?想来想去,史湘云怎么不见了,她的裙子,该是什么颜色呢?湘云爱做小子打扮,那么下一回,古董店里的男式衣服,给它买一件、梦中穿了去哄老太太贾母,装做宝玉吧。
阿富汗人哈敏妻子的项链
哈敏的小店挤在西雅图的“PIKEPLACEMARKET”,里面并不起眼。相信每一个去过西雅图的旅客对于这一个必游之地是一定会去的。
市场就在码头的对街,上百家各色各样不同的摊位和商店挤在一起,逛上一天都不会厌。光凭着这个市场,西雅图的可游性就高出洛杉矶太多,比较起旧金山来,稍稍又少了些气氛。这只是在我的主观看法下,对于美国西岸的评价。
是一个冷雨凄风的下午,当天,我没有课,功课也都做好了,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就又去了那个市场。
逛了好多年的摊子,一些小零小碎、不好不坏的首饰看了根本不会去乱买,除非是精品,不然重量不重质的收藏只有给自己找麻烦。
哈敏的小店是楼梯间挤出来的一个小角落,一些人错过了它有可能,而我的一种直觉是不会使我漏掉的。店已经够小了,六个“榻榻米”那么大还做了一个有如我们中国北方人的“炕”一样的东西。他呢,不是站着的,永远盘坐在那个地方,上面挂了一批花花绿绿的衣服和丝巾。
我注意到哈敏的第一次,并不是为了那些衣服,当我走进他的店中去时,他不用英文,他说他自己的话:“沙拉麻里古”来招呼客人。
这句话,如此的熟悉,在撒哈拉沙漠时,是每天见人都用的阿拉伯文问候语。我初次听见在美国有人说出这样的句子来,心里产生了一丝说不出的柔情,笑望着他,也答了一句“沙拉麻里古”。在双方的惊异之下,我们自然而然成了朋友。我常常去他的店里坐着,有时,也帮忙女客人给试衣服。哈敏的生意清淡,他专卖阿富汗和印度来的衣服和饰物,可是我却看不上眼呢。我的去,纯粹为着享受那份安静的友谊。
他的话不多,问着,就答,不问,两个人就坐着。“哈敏,你的妻子呢?”“在阿富汗呀!”“有没有小孩?”“都嫁啦!”“那你一个人在西雅图做什么呢?”“开店呀!”“那你太太呢?”“她不肯来。”“那你也不回去吗?”“那边打仗呢。”
哈敏不回国办货色,他向一个美国人去批,批自己国家的东西。
“哈敏你不积极吔!”“够了!”“首饰不好看。”“那是你挑剔呀!”“这样不能赚钱。”“可以吃饱就好了啦!”
永远是这种扯谈似的对话,我觉得哈敏活得有禅味。
后来,我要走了,我去看他,跟他说再见。做朋友的半年里,没有买过他任何一样东西。
“嗳,要走了。”哈敏叹了一口气,根本没有惋惜的意思,好似人的来去对他都是一种自然。
“要走了。我要走了。”我大声些又讲了一遍。
这个哈敏,才在最后的一刻,站了起来——他一向是坐在炕上的。他慢吞吞的打开被许多衣服塞满的一个大铁箱,用手到角落里去掏,掏出了照片上那条项链来。
“你——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早不给我看?”我瞪了他一眼,心里想,无论什么价格,都买下了。因为它太美了。“你以前又不走,何必看呢?”
“多少钱?”
“我太太的啦!”
“我问你多少嘛?”
“啧,是我太太的啦!”
“那你要多少钱嘛?”
“你说多少?是我太太的。”
“一百美金。”
“好啦!不要忘了它是我太太的。”
我们付钱、交货,这才来了可能不属于阿富汗式的告别拥抱。就这样,哈敏太太的项链跟我结上了缘。
亚当和夏娃
“如果他是亚当,那时候上帝并没有给他胡子刀,他的胡子不会那么短。”我说。
“这个时候亚当才造好了不久嘛!还没有去吃禁果呢。”荷西说:“你看,他们还不知道用树叶去做衣服,以此证明——。”“吃了禁果还不是要刮胡子。”我说。
那时候,我们站在一个小摊子面前,就对着照片中这一男一女讲来讲去的。
因为价钱不贵,而且好玩,我们就把这一对男女买回家去了。艺术性不高的小玩意儿罢了,谈不上什么美感。这一对男女被放在书架上,我从来没有特别去重视他们。有一天跟荷西吵架,没有理由的追着他瞎吵。吵好了,我去睡觉,就忘了这回事。我的生气是很短的,绝对不会超过五小时以上。如果超过了,自己先就觉得太闷,忍不住闷,就会去找荷西讲话,如果他不理,我就假哭,我一哭,他就急了,一急就会喊:“你有完没有?有完没有?”我也就顺水推舟啦,说:“完了,不吵了。对不起。”
有一次也是吵完了,说声对不起,然后去厨房弄水果给荷西吃。厨房跟客厅中间有一个美丽的半圆形的拱门。道了歉,发觉荷西正往那一对裸体人形走过去,好像动了他们一下,才走开。
我跑过去看看人形,发觉他们变成面对面的了,贴着。我笑着笑着把他们并排放好。
以后我发觉了一个秘密,只要荷西跟我有些小争吵——或说我吵他,那对裸体人形的姿势就会改变。是荷西动的手脚。
吵架的时候,荷西把他们背靠着背;和好的时候,就贴着,面对面,平日我擦灰时,把他们摆成照片上的站姿。等到我不知觉的当儿,他们又变成面对面的了。
这个游戏成了我们夫妻不讲话时的一种谜语。有一天,我发觉荷西把那个“我的代表”,头朝上向天仰着,我一气,把他也仰天给躺着,变成脚对脚。没过几天再去看时,两个人都趴在那里。
本来没有什么道理的两个小人,因为先生的深具幽默感,成了家中最有趣的玩具。
这一回卖掉了那幢海边的家回到台湾来,当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把这对人形用心包好,夹在软的衣服里给带回来。关箱子的时候,我轻轻的说:“好丈夫,我们一起回台湾去罗!”
我的宝贝知音
在这小小的台湾,一千八百万人口挤着过日子。看起来吓人——那么多。可是在这一千八百万人中,只找到两个人,能够跟我长谈《红楼梦》这本书——又那么少。那种谈法,是没日没夜痴谈下去的。
其中的一个知音,住在台中。这一个,一年可能见面两、三次。另一个是位方才二十多岁的好小子——空军,驻防在花莲。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只靠电话和通信。
其实对于“知音”两字,定义上给它下得太严格了。谈得来,而不谈《红楼梦》的,就不算。
总认为,社会上民间团体那么多,集合在一起的人,总有一个宗旨,而为什么我们这些爱红楼的人,却彼此碰也碰不到,也没有什么会呢?我的理想是:把“皇冠艺文中心”给租借下来,每星期五,只要有空,就去晃一下。而那批红楼迷,也知道每星期五晚上,只要有空,在“艺文中心”就可以碰到其他的红楼迷,大家见面,开讲、争论、分析、研究,甚而打架,那会有多么好玩。
这只是个想法而已,不会实现的。
话说住在台中的那个朋友,他的人缘好极了,看书也多,做人非常平实,处事自有一套,而且是个中文系毕业的人。
以上几点,并不构成知音的条件——如果没有发现他是个红迷的话。
我们这场友谊,开始在一个饭局上,直到数年之后,发觉只要单独面对他,那十数小时的谈话可以就钉住《红楼梦》讲下去,这才恍然大悟,来者是个这方好汉,不能错过。本来,对于《红楼梦》这一场缠了我终生的梦,在心灵上是相当寂寞的,因为无人可谈。后来,得了个知音,我的红楼,讲着讲着,理出了很多新发现,越讲越扎实,越说越明白,好似等待了多年的曹氚之灵,化做己身,长江大河也似的涌现出来。我那可怜的朋友——知音,有时候饭都不给他吃,茶水也是凉的,他也不抱怨,总算很仁慈,给我昏天黑地的讲个够,还笑着点头。
对于《红楼梦》有关的书籍,我的不够,知音的收藏就多了很多。我个人的看法还是盯住原本《红楼梦》,不敢翻阅太多其他人写的心得,怕自己受影响。不过有时候忍不住,还是拿来看。
许多次,我去外地旅行,看见有关红楼的书籍,总会买回来,交给知音收藏。
有一次,得了一副扑克牌,那个图画,居然是“金陵十二金钗”。这一喜,非同小可,细细观看画片上面小姐们的衣服、头饰、恣态、面容、背景,还有取的是书中哪一场景……。等到朋友从台中到台北来时,我拿出那副纸牌,一定要送给他。同时,还找到两套《红楼梦》的漫画本,那是在新加坡。为了那些漫画本,我将具象的《红楼梦》“室内设计”看了个饱。那副纸牌,只有一副,朋友不肯收,要我存着。我想:他的收藏比我整齐,应该成全他。
两个人推来让去,结果朋友把牌一摊,分做两叠,说:一人一半。
这我不答应,要就完整的,不然不要。
最后,这副纸牌——金陵十二金钗,去了台中。我的心中,大喜。
后来,朋友去了金门一趟。金门没有关于《红楼梦》的东西,不比香港、日本、新加坡。
在我的红楼知己由金门返回台湾来时,他送了我照片中这两副“粿模”,算是民俗艺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