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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魔鬼下棋-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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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夸张得失去了分寸,是缺乏真实性和可信度的。    
      莫言叙写人物的没有分寸感和缺乏真实性,还可以从刽子手赵甲奉诏见慈禧太后这一情节中看出来。作者先是让慈禧问了赵甲一些完全不符合人物身份的扯淡话,根本不可信,最可笑的是到末了,太后对皇上说:“赵甲替咱杀了这么多人,连你那些亲信走狗都砍了,你不该赏点东西给他?”皇上说:“朕一无所有,拿什么赏他?”“我看呐,”太后冷冷地说,“就把你腾出来的这把椅子赏给他吧!”(P377)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不难看出作者此处叙写人物对话的随意和缺乏分寸。龙椅乃是国之重器,是皇室权力和尊严的象征,具有不容亵渎的神圣性,慈禧再怎么跋扈、昏愚,也不至于到了强令皇帝把它“赏给”一个刽子手的地步。另外,一个已经失掉权力的“皇帝”,对事实上的皇帝“太后”自称“朕”,而且还以反问的语气回答她的问题,似不妥当,大有推敲、斟酌之必要。    
      鲁迅先生在批评了晚清的讽刺小说“张大其词”、“近于谩骂”的缺点之后指出,“讽刺小说是贵在旨微而语婉的,假如过甚其辞,就失了文艺上底价值,而它的末流都没有顾到这一点,所以讽刺小说从《儒林外史》而后,就可谓之绝响”。(鲁迅:《鲁迅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P335)他虽然批评的是一个时期的讽刺小说,其实也揭示了小说创作的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那就是小说家必须有分寸感,要努力避免粗枝大叶的随意和“过甚其辞”的夸张,否则就创造不出既活在纸上又活在读者心中的真正的人物形象。《檀香刑》的失败,就给我们提供了应该引起注意和反思的教训,也从反面证明了分寸感和真实性对于小说创作的价值和重要性。    
      显而易见,暴力伤害和酷刑折磨带来的肉体痛苦,是莫言乐于叙写的题材,也是《檀香刑》的主要内容。但是,在这部小说中痛苦和死亡并没有形成有价值的主题。莫言对暴力的展示从来就缺乏精神向度和内在意义。他对暴力和酷刑等施虐过程的叙写,同样是缺乏克制、撙节和分寸感的,缺乏一种稳定而健康的心理支持。坦率地讲,在我看来,莫言对酷虐心理和施暴行为的夸张叙写,在不自觉中表现着欣赏和把玩的态度。这种态度其实是中国文学的一种精神传统。1920年,周作人先生在把中俄文学作比较的时候说,“俄国人所过是困苦生活,所以文学里自民歌以至诗文都含着一种阴郁悲哀的气味。但这个结果并不使他们养成憎恶怨恨或降服的心思,却只培养成了对于人类的爱与同情”,而“中国的生活的苦痛,在文艺上只引起两种影响,一是赏玩,一是怨仇。喜欢表现残酷的情景那种病理的倾向,在被迫害的国如俄国波兰的文学中,原来也是常有的事;但中国的多是一种玩世的(Cynical)态度,这是民族衰老,习于苦痛的征候”。(杨扬:《周作人批评文集》[M].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P265)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暴力和仇恨一直受到鼓励,因此,对于伤害和痛苦的麻木和冷漠,几乎成了中国的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情感定势和心理倾向。这也影响到了中国的文学。莫言对于暴力的无意识鉴赏态度,就与这种影响有关。我们可以通过与鲁迅的比较,来考察莫言在叙写酷虐的暴力伤害方面存在的问题。    
      鲁迅也写杀人的情节事象,但他的态度是反讽的,批判性的,是对中国人的麻木、无痛感以及病态的“看客”心理的冷静展示和剖析;他的叙写是远距离的,着重写看客们的反应,而从不逼近了细致地叙写杀人的场面和过程;他一般选用转述的方式或外在视点,而且多从看客的背后来观察、叙写杀人的事象。在《药》中,华老栓“看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写到这里,鲁迅故意避过杀人的过程,也就结束了。在《阿Q正传》中,杀人的情节事象,是经由阿Q的讲述来叙写的,而阿Q自己的被杀,也仅止于阿Q自己的眼见和感受到的那些情景和体验。《示众》则通过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的视点和所见,从背后来写围得密不透风的“看客”们的背景和动作,作者冷静的眼光和反讽性的态度,因此被强烈地表现出来。    
      莫言就不同了。他往往是逼近了写,而且多是从杀人者的角度写,作者的超然而麻木的态度,使杀人者的病态的施虐心理和快感体验给人一种“骇人听闻”、“毛骨悚然”的强烈刺激。而在《檀香刑》中,作者对死刑的执行过程的叙写,则分明显示出作者的“赏玩”态度。《檀香刑》是从刽子手的视点来写最具刺激性的杀人细节和过程的。杀人这种职业往往会扭曲刽子手的人性,改变他们对死亡和痛苦的态度,瓦解他们的善念和对不幸者的同情心。倘若能将杀人者人性和心灵的扭曲过程叙写出来,那将是有价值的。但是,莫言仅止于写杀人者的病态心理。对杀人者来讲,行刑杀人是一桩确证自我价值的有意义的工作。他们对自己的工作的价值想象是不真实的:“他(赵甲)感到,起码在这一刻,自己是至高无上的,我不是我,我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我是大清朝的法律之手。”(P234)他们从被杀者的痛苦和恐惧中获得乐趣。对他们来讲,自己面对的不是生命,而是无生命的东西:“钱(苍狼)的掩饰不住的恐惧,恢复了赵甲的职业荣耀。他的心在一瞬间又坚硬如铁石,静如止水了。面对着的活生生的人不见了,执刑柱上只剩下一堆按照老天爷的模具堆积起来的血肉筋骨。”(P233—234)杀人者的心理是病态的、扭曲的,而我们从莫言的细致叙写行刑过程的文字中,却看不到作者的明确、有力的批判态度。他对野蛮、酷虐的杀人过程的叙写是夸张的、不真实的。《檀香刑》的第十六章,是从刽子手孙丙的角度展开叙述的,作者让人物面对“骇人听闻”的杀人场景,却没有基于正常人性的恐惧感、负罪感和痛苦感;他以极少的文字写了人物对于死亡的近乎受虐狂式的趋赴态度,而以大量的笔墨记写孙丙如何大谈“猫腔戏”。从表面上看,在第九章里,莫言选择的是客观化的全知性第三人称叙述方式,但真实的情况是,这里所选择的叙述视角,乃是转述性的人物视角,或者,准确地说,是一种以人物视角为主的第三人称叙事。莫言的这种叙事策略,是一种缺乏叙事智慧和自觉的主体间(人物与作者)边界意识的叙事游戏,因为我们发现,在莫言笔下,作者与人物之间的界线是模糊的,我们从人物的口中听到了作者的声音:“师傅说女人中也有好样的,也有肌肤华泽如同凝脂的,切起来的感觉美妙无比。这可以说下刀无碍、如切秋水。刀随意走,不错分毫。师傅说他在咸丰年间做过一个这样的美妙女子。……师傅说,你可怜他就应该把活儿干得一丝不苟,把该在他身上表现出来的技艺表现出来。这同名角演戏是一样的。师傅说凌迟美丽妓女的那天,北京城万人空巷,菜市口刑场那儿,被踩死、挤死的看客就有二十多个。师傅说面对着这美好的肉体,如果不全心全意地认真工作,就是造孽,就是犯罪。你如果活儿干得不好,愤怒的看客就会把你活活咬死,北京的看客那可是世界上最难伺候的看客。那天的活儿,师傅干得漂亮,那女人配合得也好。这实际上就是一场大戏,刽子手和犯人联袂演出。在演出的过程中,罪犯过分叫自然不好,但一声不吭也不好。……师傅说观赏表演的,其实比我们执刀的还要凶狠。师傅说他常常用整夜的时间,翻来覆去的(地)回忆那次执刑的过程,就像一个高明的棋手,回忆一盘为他赢来巨大声誉的精彩棋局。……师傅的鼻子里,时刻都嗅得到那女子的身体惨遭脔割时散发出来的令人心醉神迷的气味……”(P239—240)我之所以不惮絮烦之讥,引了这么长一段文字,就是想通过对这段极具典型性的文字的分析,来考察莫言在叙事以及对施暴问题的态度上所存在的问题。    
      在这段文字中有三种声音或三种话语:一种是“师傅”的声音和话语,一种是“我的”,一种是作者的。从形式上看,其中最具主宰意义的声音是“师傅”的,赵甲的话语受制于、依附于“师傅”的话语,但事实上,真正起主宰作用的是作者的声音和话语。作者的话语以乔装的形式潜入了人物的意识,借人物之口被传达了出来,并且试图变成人物的声音和话语。但是,从人物的意识及思想的实际状况来看,这些来自于一种超乎日常经验范围的具有一定形而上色彩的认识是不可能从人物的意识中产生出来的,换句话说,这些充满矛盾的对于施暴、施虐的看法,只能来自小说的作者,一个在想象中将酷刑的施行过程诗意化、审美化的人。一个刽子手一般来讲,对于自己的职业的认识,是不可能上升到“师傅”那样的高度的,而且,一般来讲,也不会对死刑犯“惨遭脔割时”散发出来的“气味”觉得“令人心醉神迷的”;杀人者固然会麻木、冷酷、无情,但是,要他对杀人的行为“感觉美妙无比”,要他“常常用整夜的时间,翻来覆去”地回忆一次“执刑”的过程,并且“回忆”因杀人而得来的“荣誉”,只能是作者病态想象的结果。托尔斯泰曾指出,他那个时代的“内容贫乏,形式粗陋”的艺术“为了满足上层阶级的要求”的几种方法之一,是“对外在感官的影响,往往是纯生理的影响,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惊心动魄或给人们深刻印象的方法。……主要是描写或描绘会引起淫欲的种种细节,或者会引起恐怖的有关痛苦和死亡的种种细节,例如,在描写杀人时,精细地描写组织的破裂、肿胀、气味、流血量和血的样子”。(雪莱:《为诗辩护》[A].《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P234)莫言的《檀香刑》就属于托翁所批评的后一种情况。他精细地描写恐怖的细节,但却没有庄严的道德感和温暖的人性内涵。在这部“夸张”而“华丽”、“流畅”而“浅显”的作品里,除了混乱的话语拼凑,就是可怕的麻木与冷漠。“余看到血从他的嘴里涌出来,与鲜血同时涌出的还有一句短促的话:‘戏……演完了……’”(P510)是的,戏演完了,可是我们并没有看到真正的人,并没有感受到深沉的快乐和丰富的痛苦。这是一出乏味而冗长的闹剧。如此而已。    
      一次失败的“撤退”    
      莫言在《檀香刑》的“后记”中说:“在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继承的今天,《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宜的书。《檀香刑》是我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的)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得还不到位。”(P518)写完一部小说,就发一通感慨和宣言,这已经成了一些作家的习惯。莫言这次的宣言很明白,他要写一部具有民间色彩和民族风格的小说出来。但是,他的努力是失败的。如前所述,这部小说的人物语言是非个性化的,对人物的心理和行动的叙写是粗疏、简单的,缺乏可信的细节和日常生活氛围的支持。在情节构织上,则缺乏中国小说叙事智慧所强调的疏密有致、疾徐有度的节奏感,缺乏情节推进和转换上的合理性。在《檀香刑》中存在着一种我称之为“瞬间转换”的叙事模式。这是一种主观性很强的叙事方式。人物的心理及性格的变化,情节的演进和发展,常常是在没有充分的铺垫和前提的情况下突然发生。作者随意而任性地把小说当成了“公然炫技”的工具和“狂言”、“浪语”的载体。“突然”、“忽然”、“很快”或“顷刻之间”之类的词,在《檀香刑》中出现频率极高。这说明莫言在状写人物、叙写情节时,有一个公式化的写作套板。    
      在写得极凌乱、无聊的第五章里,孙丙为了显示自己不同于众的豪壮,说了一句知县老爷的胡须“不如俺裤裆里的鸡巴毛”的粗话。他因此被“做公”的连踢带打带到了县衙大堂。在这里他受尽折磨。“他后悔自己图一时痛快说了那句不该说的话。”(P134)于是,他跪了下来,可是,紧接着,“他(忽然感到),不应该哭哭啼啼,窝窝囊囊。好汉做事好汉当,砍头不过一个碗大的疤”。(P134)利用这种“瞬间转换”的叙事模式,莫言可以写出任何他想写的情景、动作、心理、冲突和事件:    
      “她心中悲苦的情绪在(一瞬间)发生了迅速的转换,挑战的心理使她身上有了力量。”(P306—307)    
      “孙丙抬头看到,大老爷的脸上,(突然)泄露了出(原文如此)一丝顽皮的笑容,但这顽笑(原文如此)(很快)就被虚假的严肃遮掩住了。”(P136)    
      “顷刻之间,跨院里就塞满了看客,而大门之外,还有人源源不断地挤进来。”(P137—138)    
      “大家(刚被)剪辫案吓得心神不宁,(突然)又接到了德国人欺负中国女人的消息,于是恐惧在(一瞬间)转变成了愤怒。”(P191)    
       这种简单而虚假的“瞬间转换”叙事模式,被莫言频繁地用于对孙眉娘这个人物的叙写过程中,使这个人物形象显得矛盾而费解。她在月光下,比朱丽叶还要热烈,滔滔不绝地倾诉着对知县大老爷钱丁的爱情:“……鸟,鸟儿,神鸟,把我的比烈火还要热烈、比秋雨还要缠绵、比野草还要繁茂的相思用你白玉雕琢成的嘴巴叼起来,送到我的心上人那里去。只要让他知道了我心我情愿滚刀山跳火海,告诉他我情愿变成他胯下一匹马任他鞭打任他骑。告诉他我吃过他的屎……老爷啊我的亲亲的老爷我的哥我的心我的命……鸟啊鸟儿,你赶紧着飞去吧,你已经载不动我的相思我的情,我的相思我的情好似那一树繁花……”(P167—168)但是,就在这时,她爹的胡须被蒙脸人“蓐了”,乃父的没有依据的猜测一下就改变了她对钱丁的态度,扑灭了她的爱情之火,使她不仅恢复了理智,而且把爱变成了悔恨和诅咒:“现在,她感到自己的相思病(彻底地)好了。回想过去几个月的迷乱生活,她心中(充满了)羞愧的后悔。……她暗想:钱大老爷,你实在太歹毒了,太不仗义了。……你这个人面兽心的畜生,我怎么会那么痴迷地爱上你?”(P169)    
      莫言对孙眉娘爱情的变戏法式的叙写,既没有西方意识流小说潜入人物内心,分析人物的动机和心理变化过程的细致和准确,也没有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说唱艺术表现人物感情活动的含蓄和简洁。中国的说唱艺术为了吸引听众和观众,一般都忌讳孤立冗长的独白或心理描写,而是将对情感的变化过程的叙述,融入对人物的行动、言语和神态的外部描写之中,这既有助于含蓄细致地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也有助于迅速推动情节的发展。莫言的高度主观化的“瞬间转换”叙事模式,显然是对中国民族和民间的叙事传统的背离,而不是对它的“保持”和“继承”。另外,莫言所写的孙眉娘的爱情心理,也是非“民族”、非“民间”的。她的爱情缺乏产生的充分依据,缺乏发展的合理过程,显得矫揉造作,荒唐离奇,既不可信,也不美好。事实上,真正的爱既是强烈的,也是执着、坚定的,而由爱到疑到怨到恨的过程,也必然是复杂而矛盾的。而对于中国人来讲,尤其一个世纪前的中国人来讲,爱情是有着特殊的民族内涵和时代色彩的,要说明它固非易事,但可以肯定的是,它绝不是莫言所写的那种样子。    
      莫言向“民间文学”和“纯粹的中国风格”的“撤退”的失败,还可从他的叙述方式上看出来。中国小说及民间说唱文学的叙事策略,都肯定作者的超位叙述姿态及整体通观原则,多以第三人称的全知性叙述方式展开叙述,视点的转换受到严格的控制,只有在各种关系的平衡原则和真实性原则不被破坏的前提下,视点的转换才被认为是合理而必要的。这在那些追新逐奇地进行视点转换实验的人看来,也许显得呆板、笨拙,然而,它却是一种极为有效的叙述方式。它更容易给人一种稳定可靠、平易亲近的感觉,更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写人叙事,它像汪曾祺先生所讲的那样,把小说变成了近之如春的“陪人聊天”的艺术。但是,莫言的《檀香刑》却不是这样。它在叙述上显然走的是他所反对的“西方文学”的路子。他从人物的不断变换的视点展开叙述的策略,与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何其相似乃尔。他的欧化色彩极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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