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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第3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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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已经证实,大祸就要降临。芈商臣先生连夜晋见教师,请他指示一条生路。潘崇先生曰:「你能屈居在弟弟芈职先生之下乎?」芈商臣先生曰:「不能。」
   
     潘崇先生曰:「你能连夜逃亡别的国家乎?」芈商臣曰:「不能。」潘崇先生曰:「除了这两条路,别无他路。」芈商臣先生苦苦哀求,潘崇先生曰:「另外还有一条路,只怕你不忍心。」芈商臣先生曰:「死在眼前,还有啥不忍心的。」
   
     潘崇先生曰:「附耳过来。」告之曰:「只有行大事,始可转祸为福。」芈商臣先生了解「大事」的意义,矍然曰:「这个我能。」
   
     这是一场父子之间的互相残杀,悲剧中的悲剧。芈商臣先生立刻动员太子宫的侍卫部队,向皇宫发动突击。
   
     那一年是纪元前七世纪七○年代前六二六年,等潘崇先生率叛军直抵寝宫之时,老爹芈熊恽先生才大吃一惊。他的贴身卫士一看情形不对,也顾不得平常的誓言,和主子的老命矣,来一个一哄而散。芈熊恽先生明知道大势不好,却不得不开口发问:「你来干啥?」潘崇先生曰:「你阁下当国王已当了四十六年,不嫌腻呀,古人不云乎,四时之序,成功者退,而今全国人民一致希望换一位新王,你应该把王位传给太子。」芈熊恽先生曰:「传位没有关系,我现在就可以传。
   
     可是,不知我能不能活命?」芈熊恽先生一生威不可当,想不到今天却向他的部下摇尾乞怜。潘崇先生一口拒绝,曰:「老国王死亡,新国王才能继承,你如果不死,难道全国有两个国王呀,贵阁下真是糊涂透顶。」芈熊恽先生仍作最后挣扎,曰:「我刚才教厨师给我炖熊掌,能不能让我吃过熊掌再死,死也无恨。」
   
     潘崇先生看穿芈熊恽先生的主意,喝曰:「老昏君,别耍花样,熊掌最难炖熟,你阁下不过拖延时间,等待宫外勤王之兵罢了。这些小聪明没有用,你如果不自己动手,我可要动手啦。」说罢,把腰带解下,扔到芈熊恽先生跟前。千万雄兵这时候都救不了他,芈熊恽先生陷在没有转身余地的窄门之中,他仰天号曰:「好斗勃,好斗勃,我不听忠言,自取其祸,复何言哉。」就把潘崇先生扔过来的腰带缠到脖子上,潘崇先生下令左右用力紧拉。霎时间,芈熊恽先生,这位国际舞台上烜赫半个世纪的君王,气绝身死。妹妹江芈女士曰:「是我杀了哥哥。」
   
     也跟着自缢。后人有诗叹曰:熊恽昔日弒熊艰 今日商臣报叔冤天遣潘崇为逆傅诡计犹想食熊蹯芈商臣先生杀父之后,登上王座,在位十三年,平平安安死在床上。要说天地间的事,件件都「报应不爽」,可不见得。此所以使人扼腕叹息,不能自已者也。
   
第二十一卷: 立正集
   
   提要
   《立正集》共五十一篇,柏杨自己说书名与内容「风马牛不相及」,主要谈的是新观念,当然,也谈旧观念不易砍除,以书中讨论甚多的「节育」为例,即可见反对人士对新事物的各种质疑。九○年代末再读本集文字,暗自庆幸社会趋于多元开放之余,正可检讨我们在反对新事物之时,是否未曾深入思考其究竟属于需要或荒谬?此外,本集亦针对当中两件社会新闻,就爱情、泛道德主义、亲子伦理等主题,从各当事人立场申论。其中,采取「隔离政策」以断绝儿女私订婚姻的对策,在《红袖集》中固已言明,而本集中对父母插手儿女婚姻的两大基础:人生经验和天下没有不爱子女的父母,更提出「看走了眼学」及「爱得不得其法」来破解。对爱情和婚姻,柏杨以为,能使它不发生问题,或不让问题破裂,都是大智大慧,最糟的是:有了问题,反而拿出铁鎚朝它猛砸。
   
   
   礼义之邦
   台北《联合报》从一月四日到十四日,一口气发表了十一篇社论,专门谈「新观念」。谈的范围很广,包括政治、司法,和经济。柏杨先生一向是不看社论的,夫社论也者,没有一篇不四平八稳,滑不溜丢,望之面面都到,用手去摸,却并摸不出啥。因此,我常劝一些年轻朋友去读社论,能把社论读得滚瓜烂熟,再去谋一个秘书之类的差事,准可胜任愉快也。
   但《联合报》这一连串新观念的社论,有丰富内容,虽然我们读了仍觉得不够劲,但报纸社论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够劲,固不能希望它做出无法做到的事。不过新观念之重要,已经成为常识,也成为时代的要求,圣人曰:「入乡随俗。」随俗也者,就是一种新观念。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或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就必须有充份的智慧和勇气,把落伍的旧观念一刀砍掉。
   砍掉落伍的旧观念,说来容易,真用刀砍时,恐怕能把人砍得发癫。问题是发癫也得砍,盖这种发癫,癫了一阵子会痊癒起来。而如果不砍的话,落伍的旧观念乃一种毒菌,不但能要老命,还可能传染到别人身上,使整个社会都成为落后地区,被洋大人骑到头上,骑得国亡家破,断子绝孙。呜呼,我们国家沦落到今天这个样子,就是我们的老祖先没有这种智慧和这种勇气。所以当前第一件要紧的事,是发挥我们这种智慧和鼓起我们这种勇气。新的观念如果不能建立,别的都是闲扯淡,仍坚持用落伍的旧观念来看这个世界,恐怕没有几天好活的也。
   观念虽是抽象的,但观念不能孤立,一定有必然的行动,而行动则是具体的。孔丘先生在两千年之前,也曾提倡过新观念,可惜他的新观念只适合他那个社会,他阁下生长在一个剧变的时代──从春秋到战国;也就是从大一统到大分裂,从农业到商业,从绝对的宗法到渐渐抬头的个人主义。他阁下发现必须有一个新观念,才能把当时的社会纳入正轨,于是乎「托古改制」,成天嚷嚷古人如何,古时如何,尧舜如何,周公又如何。这种「古」的观念,在当时却是新的。
   可是这种观念,几千年下来,再不断掺进去若干怪力乱神的玩艺,程颐先生和朱熹先生那一套,统统挤了进去,于是中国社会遂成了世界上最大酱缸,把小民酱得奄奄一息。到了清王朝末年,洋大人打了进来,官崽们知道洋枪洋炮厉害,只好委曲万状的接受了洋枪洋炮。但对于随洋枪洋炮而具来的观念,仍不肯服气。张之洞先生「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口号,就是这种不服气的产物。
   柏杨先生曾有一文,曰〈幽默和尊严〉,文内建议中国同胞,似乎应该养成打官司的习惯,后来收在《闻过则怒集》里。为此一文,招了不少的议论。首先是胡秋原先生,他曰:「这种主张,倒少听见过。」他是最最厚道的一位,但隐隐约约,固觉得柏杨先生有点稀奇古怪。其他读者朋友,因无见面之情,骂的也颇为结实,其中一位只署名「读者」的先生,从屏东来了一封长信,用十行纸写了整整十七张,形容我狼心狗肺,误尽天下苍生。他说,古人以「讼闲」为一种德政,只你宣传打官司,准定是个名誉扫地的律师,不然的话,则一定有位名誉扫地的律师朋友,以便三七分成。信中并且预言我写着写着,不出三天,准会把该名誉扫地的律师姓名住址介绍出来,好让老实同胞往陷阱里跳;接着举了七、八个例子(到底是七个或八个,被骂得发昏,也数不清啦),说某人也,打官司打得家破人亡;某人也,打官司打得财产荡然;然后指着我的尊鼻,厉声曰:「好吧,你瞧吧,这都是打官司的下场。」
   这封信还是说出点道理的,有些读者老爷的信,从头到尾,把我骂得简直觉得活着没意思。呜呼,提起打官司,说良心话,我自己就反对,有人欺负我,我能让就让他算啦,不能让时我就埋伏在黑巷子里,等他送女朋友归来,身单势孤,魂儿飘摇之际,一跃而出,照腰窝给他两下子。夫古人以世世不上公堂为荣,有些太太小姐,一听说上公堂,立刻就在家里上吊,盖上得公堂,便不当人子。官老爷巍巍端坐,一言不合,一挥尊手,就扒下小民尊裤,露出雪白可爱的屁股,然后一顿板子。
   公堂上打板子,不像父母打小孩。父母打小孩,小孩左扭右扭,一不小心,打到自己手背,他能比小孩还要叫得凶。而公堂之上,属学院派的「修理学」,各位三作牌,按手焉,按脚焉,最后一个往腰干上一坐,打将起来,真是过瘾。除了打屁股,还有打手心的。提起来打手心,年轻人见少识浅,不知道是厉害。柏杨先生于十九世纪九○年代,随老爹在湖广任上时,就瞧见过这种节目。不过,打屁股专用于臭男人,打手心则专用之于太太小姐。因我们是礼义之邦,不便当众脱她们的芳裤也。
   打手心的工具是圆凳一面,上面有十个小孔,各穿皮绳,然后在凳子下打一个结,太太小姐把她的尖尖手指伸到皮圈之中,三作牌在下面用脚一蹬,手掌就结结实实平贴在凳面上,不要说躲闪啦,连抽筋都抽不动,法官一声令下,就是五十,打得哀号之声,连伦敦桥都听得见。
   
   
   口供主义
   君看过《秦琼卖马》乎?有一段是他阁下唱的,曰:「站在店中用目洒,不由叔宝怒气发,明明认得是响马,江湖路上会过他,眼前若是历城县,定要将他锁拿到公衙。板子打,夹棍夹,看他犯法不犯法。」末尾三句最是惊人,原来犯法不犯法,不是看他的行为,而是看板子和棍子的。中国司法上一脉相传的口供主义,不知道害死了多少善良的小民。有人说现在早已经不是口供主义啦,而是证据主义啦,这话恐怕没有经过大脑,柏杨先生曾想写一本《修理学》,作为大学堂丛书之用,可是终没有提笔,盖各大学堂法律系都不肯开这门课,真是遗憾也。盖事实上口供主义的阴魂仍在,俗云:「三句好话不如一马棒。」三作牌恐怕没有几位肯按照着法律系教科书上那种办法审问官司的。这不仅是小民的悲哀,也是中国人权的悲哀。
   苦刑拷打固然伤害了身体,但主要的还是伤害了心灵,稍微有点自尊的人恐怕谁都不愿意去冒那种被侮辱的危险。如果真能在挨打受气之后,仍可得到公平裁判,也是好的,偏偏到处都是「说不准学」,理屈的一方如果有家兄出面帮忙,明明他欠你一百万元的,说不定三审官司下来,你反而倒欠他一百万元哩。这种例子,三天都举不完,屏东一读者先生举的例子都是眼前的,看了教人心跳。现在且找一个古时的官司,介绍助兴。
   从前有一个穷小子,大概也是写杂文的家伙,爬格纸爬到天亮,听说呼吸新鲜空气,可以增进健康,就缓步当车,向公园出发,走到一家露天仓库门口,想不到内有恶犬,大概他咳嗽了一声,以致惊动了犬大人,犬大人汪汪一叫,出来一位保镳护院,手提红缨枪,照他肚子,就是一下,他就不得不隆重归天。死了人当然打官司,家属们以为准赢无疑,谁知道老板最初还有点惊惶,最后家兄出面,法官曰:「这简单得很,拿笔伺候。」大笔一挥,状子上「天明扎死场口」,改成「未明扎死场中」,于是语气全变。开庭那一天,法官庄严肃穆,朗声曰:「三更半夜,他跑到人家院子里干啥,非奸即盗,可叹可叹。」家属连声呼冤,法官端起嘴脸曰:「你状子上明明写的『未明扎死场中』,公堂之上,岂容你无理取闹,拉下去打四十板。」
   呜呼,法律只不过瞎胡闹,审判只不过说不准,怪不得人们视打官司如同毒蛇猛兽。
   中国法庭有时候简直集各种学问之大成,像「说不准学」「么鸡吃烧饼学」「奉命不上诉学」,另外还有家兄之面,打起官司来,连天老爷都不知道会有啥结果。而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其黑暗肮脏,能超过诗人的想像。举一事就可以例其余,以修理学而言,正人君子每每有一种深刻印象,认为凡是苦刑拷打,一定有伤,可以去医院取得伤单告状。呜呼,打得腰断臂折,鲜血淋淋的时代,已经过去啦,现在是天衣无缝时代啦。新式苦刑拷打,连太空医生都验不出伤来。其实不要说新式的啦,就是旧式中的「坐老虎」,只要稍微小心使用,小民也绝不会有一星点痕迹,好比「灌凉水」「灌辣椒粉」吧,外表上是看不出的,但却严重的摧残气管和肺部,一个倒楣的小民如果被灌上三次,即令无罪释放,这一辈子也都成为残废矣。夫公堂焉,监狱焉,以常情判断,应该是最法治的地方,实际上却偏偏最没有法治。在公堂之外和监狱之外,一个人如果遭受到凌辱,还有地方可去伸冤,而一旦沦落到公堂上和监狱里,受到凌辱,真是呼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连伸冤的地方都没有,惨哉。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在这方面才有奋斗的必要。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一个人受到委屈,受到欺骗,或受到迫害。具体的说吧,好比你阁下的爹被甲先生劈头一刀杀啦;或你阁下的美貌娇妻被乙先生堵在空房子里强暴啦。又好比说,有那么一天,柏杨先生忽然大发虎威,棍棒交加,打断了你的尊腿;或觑你不备,把你阁下为儿女缴学费,为父母看病的医药费,偷了个净光,请问一声,你将怎么办乎哉?完全圣崽姿态,淡淡一笑就拉了倒?抑把我痛揍一顿,由人说项,教我赔偿住院费以及把偷的钱吐出来?抑你去法院告上一状,听凭法律制裁?
   说起来有三条路,其实只不过两条,能够和解成功,当然很好。但你阁下偏偏又生不逢辰,竟遇到柏杨先生这种当事人,自以为有家兄帮忙,又深通地头蛇之道,你教我赔住院费,咦,我打断你尊腿时,不小心闪了我的尊腰,你还要赔我住院费才对哩。天下这种凶顽暴戾,险恶毒辣的家伙,比臭虫都多,剩下的似乎只有走到打官司一条路矣。如果不打官司,只好勇于私斗;如果不勇于私斗,当然也有窍门,救主耶稣基督不是说过乎:「人打你的左脸,你就把右脸递给他。」我打断了你的左腿,你就赶紧把右腿也伸出来。甲先生杀了你的父亲大人,你就赶紧把你的母亲大人抬到他家。乙先生强暴了你的妻子,你就赶紧把女儿也开个花名册送去。于是横行的王八有福啦,而天下也做到了「讼闲」的最高境界。
   
   
   第三者仲裁
   人类是一种有思想,有言语,有文字,又非常自私,复又知道改善自己生活的动物。这种动物最大的特征是:相互间有各式各样,光怪陆离,勾心斗角的争执。这种争执如果自己不能解决,就必须有第三者出来为他们解决。如果没有第三者出来解决,好比说,两个臭男人,流落到海岛之上,你也要娶那位酋长的女儿为妻,我也要娶那位酋长的女儿为妻,二人如果不能礼让或尊重那位小姐的选择,恐怕只有打得头破血出;终于成了无枪者败,有枪者胜;无力者败,有力者胜;而不是无理者败,有理者胜也。
   要想无理则败,有理则胜;要想小民安富尊荣,和国家富强康乐,第三者的仲裁是一重要发明;不但重要,而且非常重要。中国古时的「讼闲」实在是一个骗局,盖讼怎么才能闲乎?往往是这样的,有一位老头之类的人物,或因他的社会地位高,或因他的道德学问大,或因他在本族里辈份长,遇到谁有争执,只要他出面那么一比手画脚,大家就心平气和,含愧而退(当然也有「含泪」而退的);圣崽们把这种现象,努力宣传,遂成为政清民和佳话。
   不过问题似乎不这么简单,含愧而退和成为佳话的先决条件是,该老头的裁判必须公平,如果不公平,恐怕会激起更大的纠纷。即令当时不打官司,也势必培养出暴戾之气。玉皇大帝既不给我们做主,我只好请阎罗王做主矣。于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天下大乱,四海沸腾。
   消灭这种暴戾之气,也就是化戾气为祥和,专靠忍让是不够的,只有「打官司」一条路。其实该老头出面,也是打官司,不过不经过官的形式而已。人类非常软弱,所以要找出一个上帝皈依他,而法院就是社会的上帝。呜呼,你阁下闲在家中坐,怎么敢有如许的自信,认为柏杨先生不敢贲然光临,把你尊头打出个洞,把你的新皮鞋穿走乎?你阁下在大街上乱瞧女人,又怎敢有如许的自信,认为从你身旁而过的汽车不敢辗你的尊肚,然后再抬到公圳分尸乎?说穿了明白不过,有法律保护你,才把你保护得气象不凡。如果一旦没有了法律,你阁下恐怕头戴钢盔,身穿铁甲,都得抖个不停。
   法律是抽象的,表现法律的地方在法院。把静态的法律变成生龙活虎,大发威力的,就是打官司。公堂和监狱暗无天日是一回事,打官司求公平保护又是一回事,我们不能因噎废食──那就是说,不能因孩子误喝了巴拉松,一瞧浑身青啦,就把他往井里一扔。我们所要求的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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