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鳎∪欢且磺腥呛蛋说馈俏鄙频募倩啊L弁吹哪源芸炀突崾谷送籼弁吹男牧椤J芰松说氖种竿坊崆⒍允Я档乃谢匾洹5币桓鋈苏娴母械郊⒊β德档氖焙颍芯醪坏狡渌魏问虑椤!薄 �
吃饱以后的幸福心情大致相同,饥饿的肠胃却各有各的疯狂。那么,所谓现代人的饥饿,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我认为,村上春树在这件事情上做出了迄今为止最妥帖的表达。当然,除了高超的文字技巧,村上的发言权更体现在:第一,他居住在世界上食物供应最富足的城市里;第二,村上本人不仅混过厨师,而且还是馋人一名。来看《出击面包店》:“为什么产生了空腹感呢?当然是由于缺乏食物而来。为什么会缺乏食物呢?因为没有相当的等价交换物。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的想象力不够吧。不,空腹感说不定事实上是起因于想象力不足。无论怎么说都行。神、马克思、约翰·列侬都死了。总之,我们处于肚子饥饿的状态,结果就是起了歹念,并非空腹感使我们起了歹念,而是歹念使我们为空腹感而走极端。虽然不怎么搞得清楚,就像存在主义似的。”
而在《面包店再袭击!!》中,村上又为我们描绘了另一种“特殊的饥饿感”:“特殊的饥饿到底是什么呢?我在这里可以将它提示为一种映像。我乘着一艘船,漂浮在平静的海面上;往下一看,在水中可以看见海底火山的山顶;虽然海面和山顶之间看起来好像并没有多少距离,但是不知道下面到底有多远;水因为太透明了,以至于找不到丝毫的距离感。我从小船上探出的身子,俯视海底火山的山顶,围绕小船四周,海水的透明,使我的心情极度的不安,好像心窝深处突然生出一个大窟窿,没有出口,也没有入口,只是一个纯粹的空洞。这种体内奇妙的失落感——存在与不存在混淆不清的感觉,和爬到高耸的尖塔顶端,恐惧得颤抖的感觉,似乎有点儿类似。饥饿和惧高症竟然会有相通的地方,这是一项新的发现?”
我本人并不经常挨饿,却有轻度的畏高,一想到居高临下时那种四肢瘫软以及心惊肉跳的感受,就不得不承认把饥饿的感觉比之于惧高症,实在有赖于一种超级丰富而且精准的想象力( 而空腹感说不定事实上是起因于想象力不足)。
所谓饥不择食,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一切可以入口之物塞入口中,目标只有一个,即好让紧贴着前胸的肚皮感觉到充实,即所谓果腹是也。饥荒时期的填充果腹之物,从草根、泥巴直到树皮、人肉,各种吃不死人、或暂时吃不死人但不吃却肯定当即死定的东西,都不可思议而又理所当然并且不容分说地成为食物。只是以今时今日的食物供应水准和日常饮食质量而论,奢侈一点地说,完全没有东西可吃与面前有那么一点却不能称其为“标准食物”的东西,这两种状况相比,似乎后者来得更为可怕。
也就是说,对食物的选择权的丧失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如失去对食物的占有权。比方说,饥饿难耐而渴望着大吃一顿的时候,翻箱倒柜,却只找到几粒瓜子,一块饼干,半瓶水。能吃吗?都能吃,甚至于味道还不算太差,甚至于还能勉强地称之为“好吃”;能吃饱吗?这就有些难说了,倒也不只是量的问题,就算是相同的东西再来一个round,两个round,乃至N个round,理论上,再大的胃也应填满了,但是人却还是真挚并确切地感觉到结结实实的饥饿。
这种危机如发生在白天,问题倒也不大,最怕是夜深人静,兼逢天寒地冻。这种时刻的饥饿,像夜一样深冷,慌乱而且绝望,虽然只是发生在暗夜中一个屋檐之下的个别事件,可是视之为“饥荒”也绝不过分。饥寒交迫,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面包店再袭击!!》里的男主角和妻子,在晚上六点吃了简餐之后,九点半就钻进被窝呼呼大睡。到九点同时睁开眼睛,醒了之后,就“立刻觉得肚子饿得令人难以忍受,非得吃点什么东西不可。”但是,冰箱里“可以称之为食物的东西一点也没有,只有沙拉酱、六瓶啤酒、两颗干透的洋葱、奶油和除臭剂。”无奈之下,只得坐下来喝啤酒,并且“不断地读着印在啤酒罐上的字,频频眺望时钟,轮流去打开冰箱的门,翻弄着昨天的晚报,将掉到桌上的饼干屑用明信片扫一堆。时间像是吞进鱼肚的铅锤,昏暗而沉重。”最终,在打消了“让肚子饿下去”的念头并排除了“除臭剂炒除臭剂”的烹饪方案之后,时间已过零点,只得开车出去找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馆。
饥不择食还有一种比较罕见的另类情形,见李杭育著《老杭州》:咸丰十一年(1861年),太平军两度围困杭州达两个多月之久,杭州人给饿惨了,富贵人家竟只得餐餐以囤积于家中的鱼翅、海参为食。
事实上,饥饿不仅可以让食物的美味增值,它本身就是一种食物,而且还可能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传说,古代有一位君王,不但吃尽了人世间一切山珍海味,而且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饿。因此,他变得越来越没有胃口,每天都很郁闷。有一天,御厨提议说,有一种天下至为美味的食物,名字就叫做“饿”,惜乎求之不易。君王当即决定与他的御厨微服出宫,君臣二人跋山涉水地找了一整天,于月黑风高之夜,饥寒交迫地将身来在一处荒郊野岭。此刻,御厨不失时机地偷偷把预先藏在大树之下的一个馒头呈上:“啊,终于找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饿’”。饿得死去活来的君王大喜过望,二话不说,当即把这个又硬又凉的粗面馒头狼吞虎咽而尽,并且封之为世上第一美味。
像饥饿和情欲这一类的感觉,到底是造物主用来折磨我们的刑具还是用来讨好我们的玩具,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沈宏非
因为欲望,所以疯狂因为欲望,所以疯狂
洁尘,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曾在媒体供职十年,现为职业出版人,供职于四川文艺出版社。九十年代初开始写作,著有:散文随笔集《艳与寂》、美术随笔集《碎舞》、散文随笔集《私人版本》、电影随笔集《华丽转身》、长篇小说《酒红冰蓝》、电影随笔集《暗地妖娆》等。 某一个晚上,我驾车从成都郊外回城。我很疲惫,眼睛也不舒服。我穿行在一座座立交桥之间。每一座立交桥都差不多一个模样,一样的鲜艳的橘黄色的灯,一样的标志,一样的划线,一样的寂寞穿行的其它的车,或超过我,或被我超过。夜很深,车很少,我的车速很快。我在一瞬间不知身在何处,我也不知道我开着这钢铁盒子像只蚂蚁一样地在这个叫做城市的地方忙碌什么。我知道,对城市,我有欲望,也就是说我想要。可我想要什么呢?我到底想要什么呢?这真让人想发疯。 被一个城市逼疯,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光景?在我的生活中,我看不到疯狂的人,每一个人都戴上了一个面具,将自己时不时写上疯狂二字的脸遮住。也许,我们只能在电影里看到疯狂的脸了。也许,正是因为电影里人先我们而疯,我们才得以暂缓;也许,电影里的疯狂之脸的滑稽和可怕,把我们给吓住了,我们才可以尽可能拉住自己的还算清醒的神智。 关于城市的疯狂,我首先想到的是西班牙的阿尔莫多瓦的电影;而关于阿尔莫多瓦,我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女为悦己者狂》(直译为《濒临疯狂边缘的女人》)。 女为悦己者狂。狂了后,悦己者吓得逃之夭夭。这是一帮处于精神病初期发作状态的女人,疯狂、喧闹、令人喷饭。她们因为爱情失意和某种假想的灾难,要跳楼、砸电话、烧床单、互煽耳光,最后,干脆掏出了两把枪。男人全都被吓破了胆,不敢露面。她们出没的场所,像拙劣的舞台布景,色彩以鲜红和鲜蓝为主。她们的家开满了塑料花,摆着艳丽的大沙发,梳妆台上扔着几顶假发。她们都穿得无比难看(阿尔莫多瓦作品中的女人一向都是穿得无比难看),歪歪斜斜地戴着硕大的假睫毛,哭起来像拉警报,笑起来——那话怎么说——塌楼似的笑。 奇怪,女人看阿尔莫多瓦从不生气,只是大笑,甚至很多时候有会心之感。这部电影有这么一段:露丝从住了二十年的精神病院里跑出来,要杀她的前夫。她很得意地告诉前夫的前女友菲帕说她为了这个计划伪装了很久,医生们以为她痊愈了就放她出来了。菲帕说,你已经好了,不可以杀他,你要坐牢的。露丝很冷静地说,但是我并没有好,只是我假装好了。 看这段,我觉得我都要疯了。只听说正常人装疯子,没见过疯子装正常人。我心里发毛,那么多人,谁是正常人谁是疯子?到底谁装谁? 如果说《女为悦己者狂》为我们提供了疯狂的滑稽滋味,那么,在美国影片《枪杀安地华哥》中,疯狂的可怕就显露无遗了。《枪杀安地华哥》是一个六十年代的故事。维米莉·苏莲娜,一个相貌极丑智商极高的女子,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和同性恋者。她五十年代末毕业于马里兰大学,然后,浪迹在街头,以乞讨和卖淫为生。她勤奋写作,并向路人兜售她的手稿。在一个场合,她认识了六十年代美国著名前卫艺术家安迪·沃荷尔(港译安地华哥),并引为同道。最后,因她的剧本是否能改编拍摄等一系列问题发生冲突,已经处于精神躁狂状态的苏莲娜,在安迪·沃荷尔的办公室,开枪将之射伤。苏莲娜在自首的时候,说了一句很滑稽的话:“我这一生太自制了。”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安迪·沃荷尔枪伤康复后,因病死于1987年。后面的这二十多年,他一直生活在苏莲娜的阴影中,他常常产生幻视,鬼一样的苏莲娜突然出现,把他吓得半死。苏莲娜因为欲望,所以疯狂被捕,判刑三年,在精神病院服刑后,就一直待在那里。她于1989年因肺炎去世。她的著作《泡沫声明》,后来成为极端女权主义运动的经典作品。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本书又进一步催生了很多疯狂的女人。 我在看澳大利亚电影《沙漠妖姬》时,想起柏桦的诗《青春》里的句子: “…… 这白得耀眼的爱情 这白得耀眼的夏天 这白得耀眼的神经病!” 我喜欢用两个词,用了很多年了,用得我脸红。但是,现在还是得用这两个词来概括《沙漠妖姬》:华丽和凄凉。但是,自打我想起柏桦的诗以后,我觉得没有什么比“白得耀眼的神经病”更贴切了。 故事并不古怪,故事里的人是古怪的:三个人,两个易装癖同性恋,一个变性人;三个人从常规意义上讲都是男人。他们从事的是易装表演,在酒吧夜总会演出,堪称业内翘楚。某一天,三人应邀前往另一个城市做表演。于是,他们将自己打扮得像一只炸了毛的金刚鹦鹉那样绚丽、嚣张、不成人样,出发了,于是,这一路上的好戏就开张了…… 描写边缘人,看上去很容易,其实很不容易。说容易是因为他们在边缘,在人们正常视线的范围之外,有一点类似于“画鬼”——不是都说画鬼容易嘛。说不容易也在于此:画个鬼出来,能把人吓着或者能让人感动,这本事就大了。当然,这只是一种说法,看《沙漠妖姬》,我既没有被吓着也没有被感动,我只是有一点恍惚罢了。这种恍惚感,首先是被那三个人妖的鲜艳给晃的。 有意思的是,《沙漠妖姬》里的那三个人遇到倒霉事时就要骂一句:“妖气!”妖气是他们的护身符,也是他们的诅咒对象。他们因为什么离开了人群,成为了异类?这谁都说不清楚。路上车子抛锚,好不容易遇到可以求助的人,但那人被他们吓跑了;旅途上暂停,在一个小城镇喝喝酒聊聊天,却被当地地痞围追,差点被强暴……如果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并不算意外的话,那他们之间交流的困难、内心的干涩,则真是一种意外了。同类人之间,在很多时候就是彼此的地狱。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一切似乎都是那么鲜艳。这种鲜艳很多时候让我们非常不安。我们绝望吗?我没有遇到过绝望的人,所以,在这部疯狂的电影里,我以为我自己看到了绝望。 据说,所有色彩合在一起就是白色,正午强光下的白,耀眼、冲动、发疯。我们的城市,有什么呢?有一点稀薄的爱情,有一些顽强的坚持,有很多的恍惚和不为人知的痛苦,有很多的出轨,也有很多的压抑,还有陷在这里面的许多的神经病——这一切,混成了白色,像噩梦。我想,所有一切的根源就是——我们的欲望,无穷无尽的欲望。而要我们说出我们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欲望,我们却张口结舌。谁知道我们到底要什么? 洁尘
因为欲望,所以疯狂疯情万种的岁月
徐磊,业余撰稿人和职业音乐人,某著名唱片公司制作部经理,文字散见于《三联生活周刊》、《时尚》、《追求》、《文汇周刊》等等文化、时尚类刊物,独立制作的唱片《拉链门事件》已上市。
如果年轻5岁,我可能是那个长发披肩、穿一身黑色皮衣的重金属;如果年轻10岁,我可能是那个顶着彩色鸡冠头,舌头上钉钉的朋克。而现在我什么都不是,我坐办公室,玩着睿智性感的低调电子音乐,甚至我不去看摇滚音乐会,也不去迪厅,因为那些鬼地方烟熏火燎,对我的肺不好。歌中唱道:我能想到最疯狂的事,就是和摇滚一起慢慢变老。因为摇滚只属于那些“疯情万种”的岁月。
据说人的一生只有几个机会改变命运,而一旦错过,则缪之千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还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子,经常有一些奇怪的歌舞团来走穴,海报上写着:南国疯狂摇滚歌手。我第一次听见的摇滚歌曲大约是《车站》,有一个半长头发的男人没道理地声嘶力竭,在台上撒泼打滚。滚得越凶,观众鼓掌声越猛。
我初一就有一把吉他,会第一把位三个和弦的弹唱,在学校属于二线偏一线的歌手,每次开联欢会我都会去唱歌,大家都说我的范儿很正,会甩头、和观众交流、摆POSE、在台上溜达来溜达去,后来我决定以摇滚歌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一次联欢会前,我特意为自己设计了几个高难度标志动作,比如劈叉、下跪等。在开场的时候我背对观众坐在台阶上,灯光照出我的一个剪影,特抒情的那种,前奏完毕我一起身,正要唱歌,台下一片哄堂大笑,原来舞台不干净,我坐了一屁股白,这残酷的笑声彻底摧毁了一个摇滚歌手的梦想,至今我都这么认为,卫生条件对一个摇滚歌手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我正儿八经听摇滚乐是在大学里,那时候我们都是一水儿的重金属,国内的是崔健、唐朝、黑豹,国外的是Bon Jovi、Def Lepard、Guns &; Roses,我特别希望和自己的偶像一样长发披肩,皮衣皮裤,特立独行,只是我上的是工科大学,姑娘们比较死板,如果因此搞不上对象岂不是得不偿失,三年级我终于买了一件黑色皮衣,没穿一个礼拜就开始掉皮,迎风一甩,黑色的皮屑飞扬,穿着只能夜黑透了才敢出门,真他妈的叫锦衣夜行。
由于追求摇滚的表层未遂,我决定深入它疯狂的灵魂,我买杂志,看乐评,刻苦研究摇滚乐的起源发展和变异,我终于知道摇滚乐是一种可以用伟大来形容的音乐。比如,“披头士”改变了一代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性手枪”用性和暴力对抗传统的社会道德;“朋克”见证了冷战时代的历史进程;RAP就像一把小刀剃着资本主义的腐肉;JIM HENDRIX、JIM MORRISEN都是摇滚的殉道者,他们的光辉照亮了我们的灵魂。你可能要说,他们都是抽白面死的,我会立刻反击你:抽白面只是一种表象,他其实是表达了对整个社会的失望和控诉,他用死来唤醒我们的无知和懦弱。
我组了一支乐队,叫绝缘,我对我的成员说,我们要做有史以来最深刻的一支乐队,每个人都应该在我们的音乐中涮涮自己肮脏的灵魂。只是工科学生一概比较鲁钝,他们都睁着无知的大眼看着我,吉他手说:带头大哥,这段SOLO怎么才能弹得比较肯定。鼓手说:机械文明下绽放的微光是不是指要加个鼓花。主唱说:这首歌里的六个FUCK怎样才能唱出史诗式的递进呢?排练了五、六次,我的乐队就解散了,他们背着我偷偷摸摸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