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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3期-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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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仁宗为表彰包公的忠诚和建立的功勋,加封包公为东海郡开国侯,追赠他为礼部尚书;还根据包公孝敬父母、严肃处世、清廉刚直的一生,又以“孝肃”二字定为他的谥号。 
  对于包公的溘然去世,欧阳修肯定也是十分悲痛的。正因为不打不成交,欧阳修对包拯一生的理解,肯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来得深刻;再说,凭他的才学,撰写包公墓志也是得心应手的。因此他满怀热忱地“甘辞致唁,因丐为之志”,应该是情理中的事情。甚至,可以说,在当朝的文武百官中,为包拯撰写墓志铭最佳的人选,非欧阳修莫属! 
  可以想像到,欧阳修的这种心愿,最后竟被包拯夫人董氏婉言谢绝,该是多么的沮丧。这从后来出版的《孝肃包公奏议集》中,也能看出个中蹊跷。 
  包拯死后三年,一〇六五年,包拯的门生张田到庐州任太守,董氏把她珍藏的包拯生前所写的奏议底稿,交给了张田,由张田分成十五卷,三十门,计一百八十七篇,编纂成《孝肃包公奏议集》,即今天我们看到的《包拯集》。很显然,这部几乎汇编了包公一生奏议的集子,恰恰就没有收录包公弹劾张方平和宋祁的那两篇著名的奏议,以致今天已经失传。这不会是张田的一时疏忽,倒有可能是董氏知道这两篇奏议招来了欧阳修“蹊田夺牛”的批评,就把底稿扣压了下来,没有再交给张田;或是董氏虽给了张田,因为张田出于同样的考虑,在“取其大者”的原则下,把它删除了,其目的无非也是想把这件事从历史上淡化掉,免得长期“牵累”包拯。总之,欧阳修措词严峻的上书,无疑在包家引起过不小的震动,才被董氏认为是“有素丑公之正者”。 
  只要把董氏的言论与以上事件联系起来,结论便是不言自明的了:董氏惟恐歪曲了包拯,以误导后世,婉言谢绝撰写墓志的这个人,极有可能是欧阳修。 
  还因为当时的欧阳修地位高,名望重,吴奎在为包拯撰写墓志铭的时候,不能不提及此事,但虽提及,又不能不有所顾忌,遂含混地隐其姓名。也正因为吴奎的欲盖弥彰,留下了这个谜,却成了今天人们解开谜底的指示器。 
  果真如此,那就是天大的遗憾。欧阳修的道德、文章名冠天下,岂是吴奎所能企及!包公的墓志铭,如果出自欧阳修之手,势必会像韩愈撰写柳宗元的墓志铭一样,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成为中国文化史上又一桩千古佳话! 
  董氏毕竟是包公的贤内助。正如她的墓志所写的那样,“夫人佐公,承颜主馈,内恪尽妇道,外不失族人欢心者,盖十三年。”“孝肃渐贵,夫人与公终日相对,素风泊然。”她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自幼读书识字,有很高的礼教修养。自打与包拯结为秦晋之好,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包公。包拯考中进士,任命为江西建昌县知县,父母不愿离开家乡合肥到江西,包拯为了父母晚年能生活得愉快,便放弃了别人梦寐以求的做官机会。董氏也心甘情愿地陪伴包拯,在家奉养双亲。包公从三十八岁开始,去各地做官,董氏则不辞风霜,紧紧地伴随其左右。她和包拯一样,举止端庄,生活俭朴,不讲究穿戴打扮,不贪图吃喝享受,不追求珍奇异物。当包公被提拔为枢密副使,参预执掌国政时,董氏也由仁寿郡君加封为永康郡夫人。按照当时的规矩,董氏要去向皇后表示感谢。她进宫时,依然是一身普通百姓的衣服。这使得皇后感慨不已,对宫女们夸道:“包夫人那般衣着,足见包拯是一个不谋私利的人啊!”连忙请求宋仁宗赐给董氏一套诰命夫人的服饰。 
  包公在开封去世,董氏和女婿文效带领全家老小护送包公的灵柩返回合肥,料理后事,并积极筹划把包公生前的奏议编纂成集,刊行于世。直到一〇六八年在合肥病逝,和包公合葬于一处。 
  然而,具有悲剧色彩的却是,从南宋开始,她就被包氏家族遗忘了,更被包公家乡的合肥人民遗忘了。因为,查遍流传下来的所有的包氏家谱、庐州府志、合肥县志,你根本就别指望可以查出一个“董氏”的名字来! 
  第九章包公儿媳其人其事 
  清理工作继续在进行。 
  被标为“七号墓”的坟墓,是位于整个墓地中轴线东南侧下方左起的第一座。挖开后发现是一座用石条砌成的、分为南北二室的夫妻合葬墓。两室均为红糙石砌墙,青石板作盖板,条石上满布着密集的斜条形凿纹。 
  北室的面积较大,按照“男尊女卑”的传统,该是男方墓室;南室较小,应为女方墓室。 
  北室的南壁,和南室的北壁,共为一墙。石墙是用长方形的石条由底向上平砌,到了墓口处用石板平铺而成。 
  清理时发现男方墓室的盖板已经不全,从塌陷到墓底的四块残断盖板的面积推算,还应该有八块盖板不翼而飞。再从北墙大部崩塌、条石破碎、位置凌乱的现象分析,此墓已被盗掘过。 
  两个墓室中的人骨架均已腐烂,只有头盖骨的碎片混于墓底的乱石与淤泥之中。陪葬的东西因被盗掘过,无从知晓了。在男方墓室中清理出漆果盒一件,残破得无法复原,只依稀可辨木胎内部髹着黑漆,外表髹着红漆。盖子上和底子上似乎是以十二个莲瓣形成,就其形象推测,当年肯定是一个相当精美的漆果盒,为墓主生前十分喜爱的一件器物。此外,还找出了残损陶器三件,属于陶罐、陶壶之类;再就是铜钱四枚,“乾元重宝”和“皇宋通宝”各一枚,其余二枚经泥土长期的腐蚀,字迹不清。女方墓室的墓口盖板却较为完整,没受到多大的破坏。但煞费苦心地搜索随葬的遗物,最后找到的也只有一枚“元丰通宝”的铜钱。 
  但是,就在这种看似枯燥无味的搜索中,奇迹又一次发生了! 
  看上去好像“一贫如洗”的女方墓室中,发现了一合墓志。这合方形墓志居然与包拯的墓志同等大小;墓盖上的篆字竟也和包拯墓志盖的一样,都是出自当时著名书画家文勋的手笔;撰写墓志的,想不到还是翰林大学士钱勰,志石上的文字也是当朝宰相文彦博之子文及甫的手书。 
  男方墓室之大,表明着他的高贵,却空有一方石椁;女椁虽较男椁要小,但非凡的墓志却让人刮目相看,显示着她生前的显赫! 
  男椁没留下丁点儿文字,女椁的墓志盖上却清清楚楚标明了墓主的身份:宋节妇永嘉郡君崔氏。崔氏的墓志出土时,两面的文字相当吻合并立于墓室的西墙之处,底部垫土夯实,志石仍十分平稳,刻文几乎没有受到丝毫的损坏。 
  从墓志上得知,原来这是包公长子包和长媳崔氏的合葬墓。 
  崔氏的墓志铭记述了一个十分美丽而且感人的故事。崔氏家住荆州(今湖北省江陵市),母亲姓吕,外公是当过三朝宰相的吕蒙正。因此,崔家与包家,算得上门当户对。她十九岁与包公长子包结为伉俪。包因包公官居高位,受到特殊的“荫补”,很小就获得“太常寺太祝”的官衔,但还未上任便于婚后的第二年病故。崔氏悲恸欲绝。谁知,祸不单行,几年以后,好不容易已经长到五岁的儿子包文辅又夭折。 
  包公和董氏失去了惟一的儿子,心如刀绞,但他们毕竟是开明的人,不希望崔氏在家守节,念及她太年轻,劝她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家庭。崔氏却执意不从,认为公婆失去独子已够悲伤,她再离开岂不叫老人更添一层痛苦,便说:“公公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够代替丈夫奉养公婆,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其实,崔氏是个有心人,她已发现包公身边的媵女孙氏,突然被包公打发回了娘家,而孙氏是怀有身孕的。饱尝丧子之苦的崔氏,于是背着公婆,暗地里不断派人去孙氏家问寒问暖,送去钱财、衣物和食品。天遂人愿,后来孙氏生下一个男孩,崔氏又偷偷把男孩抱养在自己的房里,名为长嫂,实为养母。一年之后,在包公六十大寿之际,把孩子抱了出来,送到包公面前,说:“这是公公的小儿子!”不仅包公开怀大笑,已经痛失了爱子的董氏,也乐得合不拢嘴。 
  包公遂将这个一岁多的小儿子取名包。 
  包公去世之后,崔氏陪着婆婆,抱着五岁的包,护送着包公的灵柩从开封回到合肥。包家人刚把包公安葬完毕,崔氏的母亲吕氏也从荆州赶到合肥。母女多年未见,自然格外亲热,但小住数日之后,吕氏便向崔氏道出这次来的意图,原来,她已为女儿找了个有才有貌的郎君,要崔氏跟她一道回去。 
  可是崔氏决心已定,她说:“我已守节数年,如果想改嫁,就不会等到今天了。”吕氏一次次地开导女儿:“‘在家从父,出门从夫,夫死从子’,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如今你丈夫去世多年,儿子又死了,还有什么可守的呢?” 
  崔氏说:“从前我没有离开包家,主要是为了公婆。现在公公虽去,婆婆年事已高,还有一个小弟弟,如同我自己的儿子,包家的门户全靠我来撑持,我怎能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丢开他们不管呢?” 
  吕氏生气了,冲着女儿道:“我也老了,为了你,我千里迢迢,不辞劳苦地赶过来,你不跟我回去,我就呆在这里不走了!” 
  崔氏耐心地劝说着母亲:“如果陪伴母亲回去,顺便看看舅舅、舅母,这些都是我乐意做的;但您千万别勉强我去做不愿意做的事。” 
  几天之后,崔氏打点行装,只带了几件随身换洗的衣服,金银首饰一件不拿,连箱柜的钥匙也一起交给婆婆保管。并对婆婆董氏说:“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临走时,包府举家相送,庐州城的街道上也挤满了送行的人群。包从屋子里冲出来,紧紧抱着崔氏的腿不放。董氏抱起了包,泪流满面,对崔氏母女说:“孩子,你就放心走吧;也请亲家母多保重。” 
  大家都觉得,崔氏跟母亲这一去,将很难再见面了。崔氏却平静地说:“我会回来的。” 
  一路上,崔氏细心地伺候母亲,平平安安回到了荆州。舅舅、舅母对她的到来十分高兴,也都为她孝顺婆婆、抚养幼弟、舍己为人、矢志不移的古道热肠所感动。慢慢地,吕氏终于也理解了女儿的心思。终于有一天,崔氏拜别母亲,又踏上回合肥的路。 
  当崔氏重新出现在合肥街头的时候,人们真的是又惊又喜。这事,一传十,十传百,竟然轰动了一座庐州城。庐州知州张田听说这件事后,非常感动,于是撰写了一篇《节妇传》,上报朝廷。朝廷也大为惊异,传旨特封崔氏为寿安县君。 
  这以后,包渐渐地长大,崔氏请来启蒙老师,教包读书识字,并给包取学名包绶。包绶九岁时,包夫人董氏一病不起,崔氏亲自为董氏调理汤药,整天不离床头。董氏去世后,崔氏又一手张罗后事,修建墓室,刻写墓志,把董氏妥善地安葬在包公的墓地。从此包家的门户便全由崔氏一手掌管。崔氏将包绶抚育成人后,又由她做主,给包绶娶了庐州知州张田的女儿张氏为妻。 
  这时,当朝宰相文彦博念及“包拯之后,惟绶一身”,就给朝廷呈上《举包绶》的奏折。那时宋仁宗赵祯早已“驾崩”,继位的宋哲宗赵煦敕包绶做了濠州(今安徽省凤阳县)团练判官。张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让包绶与文彦博的小女儿文氏结为夫妻。 
  待这一切都办妥当了,崔氏就派人到开封一带去寻找包绶生身母亲孙氏的下落。最后把孙氏接到合肥,让包绶母子骨肉团聚。 
  崔氏还注意到族亲的侄子包永年先后失去父母,无依无靠。她把包永年收养下来,作为死去的丈夫包和自己的继子,一直将他培养成人。 
  崔氏在包氏家族中和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庐州一带流传甚广的“长嫂当母”的这句民谚,便由此而来。后来宋哲宗又下诏加封她为永嘉郡君。嘉奖的诏书便是当时著名大文豪苏东坡所撰。 
  敕崔氏,汝甲族之遗孤,大臣之冢妇,夫亡子夭,茕然无归。而汝能誓死不嫁,抚养孤弱,使我嘉名臣之后,有立于世,惟汝之功。苦已世子已死,其姜自誓,诗人歌之;韩愈幼孤,养于嫂郑,愈丧之期,若崔氏者可谓兼之矣。其改赐汤沐,表异其所居,所以风晓郡国,使薄于孝悌者有所愧焉。 
  诏书中所谓“表异其所居”,就是在包公的家门口为崔氏筑一座巍巍高台,台上再建一个气宇轩昂的门楼子,人称“节妇台”,以显示崔氏与众不同,享有皇上表彰的殊誉。 
  当年的那座“节妇台”,虽然早已消失在历史的烟云之中,但苏东坡为宋哲宗代写的这个嘉奖诏书,却被后人收入《东坡全集·故枢副包拯男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 
  崔氏于绍圣元年,也就是一〇九四年去世,活了六十二岁。生前,包绶像对母亲一样地孝顺她。她去世的时候,包绶正在开封最高学府里担任国子监丞,闻讯之后,悲痛欲绝,连夜奔丧回到合肥,用对亲生母亲一样的礼节,披麻戴孝,为崔氏办了丧事。 
  比享有皇帝表彰更荣光的是,《宋史》为崔氏立了传。她的名字和包拯一样照耀史册。公公和儿媳,同时被写进了国史的,这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之中,也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这样说,是包公的精神感染了崔氏,而崔氏的风范又为包公增添了异彩,于是同垂青史。 
  当然,没有崔氏,可能便不会有今天遍布天下的包氏后裔! 
  第十章包公的临终遗嘱 
  位于墓地中轴线前下方左起第二座坟茔,被编为“四号墓”,清理后知道,这是包公的长孙,也就是被崔氏收养的螟蛉儿子包永年之墓。 
  土坑木棺,未曾扰动,棺骨大都腐烂。随葬的器物极其一般,除去宋墓常见的那种影青印花瓷钵、黑釉瓷碗、铜镜和铜钱而外,最显眼的,就是两边刻有缠枝卷叶图案的“宋宣教郎包公墓志”了。 
  从墓志上看,包永年在幼年时就遭遇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不幸,孤苦伶仃的包永年是由崔氏一手抚养成人的,他对崔氏,如同儿子对母亲。 
  元丰年间,宋神宗赵顼追念包拯忠心赤胆,辅佐朝廷,下令把包拯的画像挂在太庙里面,即便是皇帝祭祀时也要有他的一炷香火,同时对包拯的后代给予妥善照顾。这以后,包永年被恩准参加考试,由于成绩优秀,就破格做了巢县主簿。可是,正当包永年准备赴任时,惊闻崔氏病故,于是他“杜门终丧,哀毁尽礼,乡闾皆称其孝”。他闭门三年,直到守孝期满,才到开封府咸平县(今河南省通许县)上任。 
  咸平当时是个很大的县城,商贾云集,市场繁荣。包永年到任后持身廉洁,尽心尽职,受到吏民一致的拥戴。后来调任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分宜县尉,负责维持地方的治安。由于他对县令图谋私利异常气愤,不甘心和这样的赃官同流合污,便毅然辞去职务,回家当了老百姓。 
  在这期间,包永年生母肖氏改嫁后的丈夫也去世。本来他们已经断绝了母子之情,但听说肖氏又孑然一身,生活无着,生性慈孝的包永年就又主动把肖氏接回家中,“晨昏侍奉,益敦子职”。包永年赋闲在家的六年之后,朝廷再次起用他为处州(今浙江丽水市)遂昌县令。就任只有一年,生母去世,他从遂昌县赶回合肥,“居丧如礼”,服除以后,才外出任职。 
  因为包永年才能出众,又为人谦和,同僚们棘手的难题,都请他出主意。他也总是有求必应。三年任满,临走的时候,全州的老百姓依依不舍,攀着他的车子,拦着他的去路,都想看一看这位名臣之后、人人赞叹不绝的好官。 
  政和八年,包永年晋升为七品宣教郎,去鄂州(今湖北省武汉)任崇阳县知事。由于长期过度的劳累,任期未满就患病请假回乡,去世时只有四十一岁。 
  他为官在外,不论在何处都保持着“孝肃家风”,从不贪求苛得,只知勤奋工作,去世之后,在他的衣柜里竟没有发现一点积蓄。 
  他先后娶过三个妻子,都是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三人都在包永年之前病故。留下一子包完,尚小;三个女儿,两个出嫁,一个尚幼。正因为儿小女幼,家中贫困,包永年的丧事还是两个堂弟,也就是包绶的儿子包耆年和包景年凑钱给办理的。 
  今天墓室里清理出来的那一只瓷钵、两个瓷碗、一面铜镜和几枚铜钱,可以说是官至七品宣教郎的包永年生前的全部家当! 
  “五号墓”被掘开后,随葬器物竟同包永年的“四号墓”一样,也是清贫得惊人。除当时日常使用的铜镜、铜钱、瓷碗而外,似乎也只比“四号墓”多了一枚铜印、两件水晶珠和一方砚台。 
  从“五号墓”出土的墓志铭上确认,这是包公次子包绶和次媳文氏的合葬墓。包绶夫妻合葬墓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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