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卫所并非全部承担屯田任务,因战争不能承担生产任务者,国家统一提供粮
饷。
以屯养军系明代卫所制一大特色。但从宣德年间(1426—1435年)开始,
军屯日渐破坏,主要原因是官僚权贵侵占军田,军士杂役过多,致使军田抛
荒,屯田有名无实。政府不得不减征屯田的粮食,免军田粮食归仓。
②军户制度——世袭兵制和职业兵制。明代国家的兵役制基本承袭了元
代的军户制度。朱元璋汲取了前代府兵制和世兵制的经验,实行军民分制,
军有军籍,民有民籍,严格区分。一旦一人从军,一家便永为军户,即军户
是世袭的:一人为军,其家人世代永远充军,体现了军户兼有世袭兵和职业
① 《明太祖实录》卷十四。
… Page 74…
兵的特点,这也是明代军制的又一特点。
明代的军户由以下6种成分构成:
第一,原来元代的军户。在明初他们必须保留军籍,承担军务。他们构
成了明代军户的第一种类型,也是老军户。
第二,参加元末红巾起义的农民及其它职业的人。他们帮助朱元璋得到
了天下,自己却永入军籍,且累及子孙后代。
第三,元朝的一些败军、降军以及一些割据势力失败后的败军和降军。
朱元璋得天下后,多次派人四处收集元朝的降军、败军,同时收集陈友谅、
张士诚、方国珍等割据势力的旧部,让他们成为“归附”,隶属各卫,永为
军户。这部分人在军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第四,官民因犯罪而被“谪发”充军,成为军户,名曰“恩军”或“长
生军”。
第五,民户丁多者中抽出一人为军。这种抽丁的做法称为“抽籍”,被
抽中者即为抽充之军。在一般情况下,民户四丁中抽一丁为军,即所谓“抽
充”。
与第一种“老军户”相比,第二至第五种军户产生时间稍晚,故曰“新
军户”。
第六,垛集。民户中每3户出一丁为军户者称垛集,而另外两户则为“贴
户”。军户出的丁为“正军”,余下的壮丁为“余丁”、“次丁”。正军被
分配到指定卫所驻守,世代相袭。
军户对于卫所至关重要,一方面保证了兵源,另一方面又不误生产,是
卫所制生存之基础。但随着明代政治的日益腐败,卫所制百孔千疮,军户也
失去了原有的作用。
明代军户是国家重要兵源之一,因此国家对军户严格控制,一般的军户
必须终身服役。惟官至尚书时,方能免去军藉。能官至尚书者屈指可数,因
此免去军藉者为数有限。
军户对卫所制至关重要,但军户地位却非常之低,甚至低于民户。在法
律上,民户与军户犯罪相同,但所受惩罚,民户要比军户轻得多。军户的待
遇也十分低下。每军户除出一余丁到卫所充军外,还得多出一丁,随军服劳
役。有些地方甚至曾令每军户出2—3个余丁,随军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役。永
乐年间(1403—1424年),一个军户竟要出3—5个丁充军。军丁入卫后,
为防止发生逃亡或兵变,一般采取大范围调动的方法,不在军户住地附近充
军,如江南军户的军丁调到江北,而江北则调至江南。军丁往往要经过长途
跋涉方能抵达目的地。所到之地,一般都是举目无亲的陌生地。军丁到达后,
因乡音无闻、水土不服染病患病者屡屡发生。
军丁前往卫所服役,其军装和旅途所需费用一律由家庭承担。军丁在卫
所服役期间,衣着自备,粮饷也不因生儿育女、人口增添而增加,所以军丁
的妻儿老小常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军户也不因提供军丁而免除一些徭役,
其生活状况不及民户。不仅家人如此,到卫所的军丁也不比家人强多少。军
丁受到军官们的层层盘剥,军粮也常被军官克扣,或拖欠不发。有的卫所甚
至几年不发军饷,一些军士以乞讨为生。
服役期间的军丁还是被政府、官宦权贵们奴役做苦工的对象。一些重大
工程往往由军丁完成,如修筑宫殿、皇陵、疏浚河道等。明代对外卫军士实
行班军制度,即到京师集中训练。其实,训练无多,各种徭役却不少。成化
… Page 75…
年间(1465—1487年),京卫军权旁落宦官之手。他们一方面让军士为他们
出苦力卖命,另一方面又向政府领饷。京卫情况如此,外卫的情况亦无二致。
一些卫所将官让军士为他们种田耕地,甚至让军士为他们捕鱼采木,贩卖私
货。军士已成为他们手中的工具和苦工。
军丁除上述种种不公正待遇外,婚姻也受到严格限制。卫军规定,军士
必须有妻室,不得独身。因为军士不仅有服役的义务,而且还肩负着为卫所
生育下一代军人的责任。为此,军户的婚姻受到种种严格限制,军户的子女
不得外嫁民户,以免人员外流。军户若想与民户通婚,也困难重重。因为民
户子女一旦与军户通婚,则终身没入军户,子孙后代永远逃脱不了军藉的严
酷制约。
明军士还受到严酷的军法管制和约束。明代以用法严酷著名,卫军中更
甚。卫军军士常受到长官的辱骂、殴打、折磨,触法者受到严惩无疑。朱元
璋曾发榜,对军士立下严刑酷法,内容骇人听闻。如军官和军士在京师学唱
者,割掉舌头,做生意者发配边远地区充军。
明朝初年,卫所制发挥作用,军户民户界限严格。卫所制失去作用后,
军户和民户的界限也逐步打破。
③京军。明朝军队中的精锐部分,都集中在京师附近。朱元璋定都南京
时,京卫共有48个。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将京卫增至72个。其中京军
26卫,直接隶属皇帝。明成祖讨北时,将全军步骑编为中军、左掖、右掖、
左哨、右哨五大部分,称为五军。永乐二十二年 (1424年),按五军编制,
在北京成立了五军营。五军营平时训练,战时出征,但后来性质发生改变,
成为奴役军士的主要方式。
明代还以“边外降丁三千”为基础,组建了三千营。三千营是仪仗巡哨
的部队。
永乐年间,在平交趾战役中明军得到火器,于是又设立了神机营。神机
营实际上就是火器营,装备有火铳和火枪。后因谭广进5000匹良马,又建立
了五千营,隶属神机营。
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并称为三大营。三大营由皇帝派亲信宦官担任
各营提督。京卫及外卫官军的训练任务主要由三大营承担,成为全国的战略
机动部队。火器和战术的发展并未改变带有防御性的卫所,而三大营则几经
变化。京军的第一次重大变化,与第一次在土木堡之变中遭受重大打击有关。
正统十四年 (1449年),蒙古瓦剌军来犯,宦官王振怂恿明英宗贸然出征。
①
50万京军在土木堡被歼,三大营“劲甲精骑皆陷没,所余疲卒不及十万”。
面对险恶的形势,兵部尚书于谦千方百计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了兵力,打退
了蒙古军队,保住了北京。于谦在军事实践中发现了京军诸多弊端,如各有
敕令、兵将不熟等,遂开始对京军进行改革。景泰二年 (1451年),他在各
营中选出精兵10万,分为五营团练。第二年,又增加5万人,重新编组,分
为10营,每营1。5万人,其余军士仍留在三大营内,称“老家”或“老营”。
但京军第一次变化是短命的。1457年,明英宗朱祁镇复辟后,于谦被杀,团
营也随之被撤销。
成化年间(1465—1487年),团营法又被恢复,是为京军编制体制上的
第二次变化。当时共选拔精兵14万,分为12个团营。12团营各有名称,其
① 《明史·于谦传》。
… Page 76…
中四武营名曰奋、耀、练、显;四勇营名曰敢、果、效、鼓;四威营名曰立、
伸、扬、振,由于政治上的腐败,团营法的恢复收效不大,在12团营14万
人中,缺额竟多达7。5万人。
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京军第三次变化。数万边军编入京军,
明武宗任命边将江彬、许泰统领京军,先后立东官厅和西官厅,两官厅军成
为“选锋”,12团营退为“老家”。
嘉靖年间,京军又恢复了三大营,将原来的三千营改为神枢营。这是京
军的第四次变化。由于卫所军士严重不足,又在山东、山西、河南等地募兵
4万,分隶神枢、神机两营。后来,在京各卫军全部分隶三大营,每大营下
又分为10营,合为30营,并且打乱了原三大营的兵种分工,每大营都有战
兵、车兵、城守等兵种。嘉靖一朝,三大营编制一直在变动中。但此时的三
大营,与最初的三大营相比,已面目皆非。
明代京军是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但其统率权长期握在宦官手中,在团
营时期,宦官的权力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嘉靖之后,宦官在京军中的
势力有所削弱,到了天启、崇祯年间,宦官又控制了京军。
京军的编制迭经变化,兵员数量也历代不一。洪武初年,京军为20万左
右,永乐时增至80万以上。土木堡之变前是京军的鼎盛时期,兵员总数在
60万人以上。土木堡之战,京军大部被歼,仅存10万余人,京军开始衰落。
从此,虽历经改制,兵员始终未能达到前期水平。明朝末年,京军已不战自
溃,气息奄奄。在册军士为11万余人,可是每天操练的兵员不过二三百人,
所以当李自成率领农民军兵临北京城下时,那支专门负责保卫京师的京军已
丧失抵抗能力,不堪一击。
④募兵。明代募兵制的出现与卫所废驰、军队严重缺员有直接关系。因
此,随着卫所制的败坏,明政府只得以募兵和征兵为补充。
募兵制大约出现在正统末年。当时明王朝经历了土木堡之变,京军主力
基本丧失,各省勤王兵不能马上到京师。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派员四处募兵。
所募士兵多为各地民壮。招募时讲定,事毕后散去,但5年后仍在军中训练。
这部分被招民壮便成了募兵。募兵从军后,政府按月发饷,一切听命于政府。
募兵无论平时战时,只要未退役,就不得离开军队。募兵的对象十分宽泛,
有各种形式的民间武装组织、失业农民、城市游民、农民、矿工、手工业者
等等。
募兵制盛行于嘉靖年间。这一时期,沿海边防松弛,倭寇猖獗,人们对
卫军的无能极其不满。于是沿海将帅纷纷募兵训练,以期练成精兵抗敌。有
明一代,募兵著名且卓有成效者为戚继光。戚继光看到卫所军士已无战斗力
可言,调来的军士也缺乏训练,战斗力亦不强。在这种情况下,他自己招募
了一支军队——戚家军。他先后在金华、义乌等地招募士兵,并形成了一整
套独特的招募、选拔、军律、遣撤、教练制度,对后来清代兵制产生了极为
深刻的影响。他在《纪效新书·原选兵》中详细叙述了自己选兵用人的标准,
不用那些市井油滑之人,而用乡野之人中的身体强壮者。在这种用人标准的
基础之上,他加以严格训练,终于形成了战斗力极强的戚家军。大致在同时,
台州知府谭纶在浙东招募良家子弟,组成了一支战斗力很强的军队。抗倭名
将俞大猷也组织了一支俞家军。上述募兵制卓有成效,这些招募而来的精兵
艰苦奋战,肃清了倭寇,完成了卫所军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募兵制逐渐盛行。
东南沿海募兵出现后,北方边军也开始募兵,其中比较著名的是嘉靖初
… Page 77…
年甘肃巡抚陈九畴报请中央批准的募兵。此次募兵规模较大,而且明确了以
募兵补充边军缺额,是募兵逐步取代边军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不仅边卫实
行募兵,后来京军因懦弱无用,也以募兵充实。从此明朝政府以募兵为主力,
卫军只留有虚名,置之不用。
明代募兵权集中在朝廷,募兵所需费用由政府统一支付。征募军队时,
中央政府指定大臣四出进行,或地方将帅报请中央,批准后行事。中央政府
对募兵加以高度集中控制,地方官吏无权擅自征召,若有人擅自募兵将被弹
劾治罪。
募兵是卫所制废弛的产物,它克服了卫所军的一系列不足和缺陷。由于
应募者必须年轻体壮,克服了卫所军中以老弱充数的局面。募兵出于自愿,
不像对待军户那样强制性地对待其子孙后代。入伍者既无饥寒之苦,又人地
相习,不会像军户子弟那样远离家园。但随着时间推移,募兵这些优点逐渐
消逝,弊端日益显露。募兵未经过严格训练者,常常得不到粮饷,因而逃亡
者逐年增多,不逃亡者也常哗变闹事。另一方面,一些将领拥兵自重,与割
据势力无异。
⑤特殊的军事力量一锦衣卫。锦衣卫是朱元璋洪武十五年(1382年)在
南京设置的,是直属皇帝的特务组织,也是一个体系完整的军事特务机关。
锦衣卫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
巡察缉捕事。锦衣卫所将军,初曰天武,后改为大汉将军。镇抚司是锦衣卫
内一个十分重要的机构,掌管审讯、缉捕等事务。其中南镇抚司管理本卫内
行政事务,北镇抚司专事缉捕、审讯。
作为专制皇帝的鹰大部队,锦衣卫主要任务是对内镇压各种反抗;作为
一支特殊的军事力量,它除了是明代的专政工具,要向朝廷提供一些军事情
报外,还可向兵部、京军提供20万人的兵力。
⑥领导指挥体制。明代军事领导体制和指挥体制在平时和战时差别很
大。在地方,平时的军事领导是都指挥使司,即都司。都司的卫所隶属五府,
听命于兵部。都司与所在省的布政司、按察司不相统属。都司下设同知二、
佥事四,下设管理、战备、训练、屯种等机构,是明代平时地方最高军事领
导机构,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卫、所一切与军事有关的事务。由于都司有着
特别重要的地位,所以明朝不许都司的职务世袭,必须由朝廷任命。
都司下设卫,卫的长官为都指挥使。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卫领千户
一般有左、右、前、后、中之分。
都军府是中央政府统军机关,每府设左右都督各一人。与都军府平行的
中央军事机关是兵部,兵部长官为兵部尚书,其次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
四个职能部门:负责卫所士官升调授袭退功赏的武选清吏司;负责军制、城
防等事务的职务清吏司;负责仪仗禁卫驿传等事务的车驾清吏司;掌管戎器
军事的武库清吏司。都督府既与兵部平行,又与之相互钳制,卫所的军队隶
属都督府,听命于兵部。明政府这种做法是为了防止将帅军权过重,采取相
互钳制措施后,使将不得专军,军权归中央。即领兵者无权调动军队,能调
动军队者又无兵可带。
永乐以后,明代卫所指挥系统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地方上最高军政长
官都指挥使的地位有所下降,成为总兵官下属。总兵官是中央派往要害地区
镇守的军事长官,其下设有副总兵 (亦称副将)、参将、游击将军、守备、
千总、地总等等。总兵官变成了地方镇戍统帅后,遇有战事时,又派中央大
… Page 78…
员到地方巡抚,事毕复命。
明朝的军事领导机构,在战时又别具特色。发生大规模战争时,朝廷临
时组成领导指挥机关,调卫所军队归其指挥,总兵官称为“挂印将军”。宣
德以前,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为数不多。明朝的“将军”称呼前面一般加有所
要执行任务的简称。如派赴云南的将军即称为“征南将军”,赴甘肃的将军
则谓之“平陇将军”等等。总兵官的派遣人数,随着明朝历史的发展而逐年
增多。战时所设官职,其品级高于平时所设军事官吏。
凡遇战事�